中标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电缆槽盖成品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PMC(CX)-ZB2023-04-134
项目名称:电缆槽盖成品采购项目
招 标 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四日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电缆槽盖成品采购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4-134
1.2项目内容:长兴分公司电缆槽盖成品采购
1.3(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4(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 供货(施工)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合同期内按中标价价执行,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项目内容说明: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以最低价中标。因该招标项目关系到订单项目的生产进度,为防止工期延误,本次评标将选择两个中标单位:即招一备一(一个中标单位和一个备选单位);价格最优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单位,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承接100%的采购量,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为备选单位(第二中标候选单位需接受第一中标候选单位的各类分项价格)。中标单位原则上承接100%采购量,在中标单位无法满足项目要求得前提下,由中标单位书面认可后启用备选单位,备选单位须接受中标单位各分项报价。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 企业情况简介;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字迹、印章清晰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
(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1)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资格 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建议提交预审资料前 2 日提出)。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内、外分包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网址:https://sra.iccec.cn/index)进行在线注册(建议使用360或Chrome浏览器),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5月9日 14:00之前(北京时间)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4室
联 系 人: 陈源浩 手机号:15121022391
报名邮箱:chenyuanhao@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4. 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5.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chenyuanhao@zpmc.com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其它注意事项:
8.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8.2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抬头。
8.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五月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电缆槽盖成品采购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CX)-ZB2023-04-134),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企 业 性 质 | |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 真 | |
E-mail | |
通 信 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报名单位(公章): | |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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