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汉源县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融合农旅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农旅融合服务点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汉源县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融合农旅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农旅融合服务点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合同公告
金额
25.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汉源县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融合农旅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农旅融合服务点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合同公告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汉源县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融合农旅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农旅融合服务点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汉源县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融合农旅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农旅融合服务点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 511823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汉源县文化旅游和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61号 | 17713974529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13层04、06号 | 18328007455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256000.00 |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30608 | 202306 | 202404 | 202405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列明或施工过程中新增的全部内容,即本项目全部主体及附属工程在施工(含施工准备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监理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王刚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51016123 |
项目描述 | 2.1项目概况:建设青花椒种植基地30000亩(含育苗基地10000亩),对现已种植的苹果开展良种高换10000亩,其中包括改造采摘基地等配套设施;利用武汉大道外侧打造集研学、自然农耕体验为一体的农村产业融合研学基地、农旅融合服务点等共计26000平方米;建设岗顶农旅融合,配套建设停车位、充电桩、道路等基础设施。 2.2 本次招标只招对项目总建设面积2744.04平方米(其中改造住宿楼建筑面积803.2平方米,新建游客接待大厅、民俗展厅及茶厅等建筑面积1940.99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场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设施设备工程等。 2.3建设地点:汉源县富林镇。2.3 该标段总投资:估算约16101222.12元。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列明或施工过程中新增的全部内容,即本项目全部主体及附属工程在施工(含施工准备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7标段投资额:28万元。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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