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x-gcgj2305g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佳立137611270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公告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2#机电车间、综合仓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X-GCGJ2305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机电车间、综合仓库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HZX-GCGJ2305G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8月28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船国际有限公司2#机电车间、综合仓库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2#机电车间、综合仓库改造工程,其中2#机电车间总建筑面积约9240.37㎡(本次改造建筑面积约9240.37㎡),建筑高度约14.15m;综合仓库总建筑面积约5275.67㎡(本次改造建筑面积约2162.33㎡),建筑高度约13.25m。本次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建筑工程(地坪、墙体等改造;增加设备基础、轨道等)。
(2) 给排水工程(给水、排水、消火栓系统等)。
(3) 暖通工程(防排烟系统等),其中空调系统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4) 电气工程,其中的2台2500kVA箱式变电站甲供(见DQ1-001电气图,1#、2#箱式变电站)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但投标人需完成电缆敷设及电缆与变电站、箱变的连接,按图施工,并完成相关电缆的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 压力管道工程。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工期:
计划工期:110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9月25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其中,2023 年11月30日前完成-轴所有地坪和设备基础,以及-轴数控水切割机设备基础。
2.4工程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除外)。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并完成施工。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3日到2023年08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登记表: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核实单位是否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购买文件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流程”附后)
4.4购买方式1: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登记申请表”、“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格式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开票信息单(格式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银行汇款底单”的扫描件发至邮箱(yangjl@cssczh.com)。
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确认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录入交易中心系统完成投标登记。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发出。
4.5购买方式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免费(网址:www.365trade.com.cn/);
(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需要购标审核的项目按要求上传购标资料;
(3)等待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4)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可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我的工作台-我的订单)。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购买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平台交易费一经获取不予退还。
4.6 投标人须同时完成下述要求,才能成为项目投标人,否则只完成其中一步骤,不具有投标资格。
(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2)完成4.4购买方式1或4.5购买方式2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A栋2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A栋2层)。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投标人声明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船国际有限公司2#机电车间、综合仓库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我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我公司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20)我公司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启航路18号
联系人:闫工
电话:020-366632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
联系人:杨佳立、杨陈
电话:13761127095
电子邮件:yangjl@cssczh.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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