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695247
预算金额22.8万元
招标联系人-139023873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广州市番禺区教师发展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广州市番禺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695247
(三)预算金额:22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服务描述:1.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2.具体要求 2.1日常管理与服务 2.1.1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1.2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 2.1.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 2.1.4每月初编写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并书面向采购人总务处汇报。 2.1.5每月度对采购人进行一次书面服务满意调查,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2.1.6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报送采购人备案。 2.1.7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设备档案、日常管理等)。1.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2.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 3.中标供应商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5.投诉处理率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6.鼓励中标供应商贯彻执行穗人社函[2014]570号及穗[2014]44号文件精神。在符合岗位条件下,“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和参战复退就业困难人员。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1.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对所录用人员需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服务意识良好,工作责任较强,并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中标供应商要依法纳税,要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
2. 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内容拟定物业管理合同附件条款。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分包,需经采购人同意,并签订三方合作补充协议。
3.采购人只提供办公用房,不提供办公设备,实施物业管理过程所涉及的各种设备设施,如办公电脑、办公用品及其损耗用品、服装、清洁、消毒用品、耗材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参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标准。具备垃圾装运处理的资质。5.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需具备专业管理知识、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责任心、原则性和工作协调语言沟通能力,能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完成本职工作。6.中标供应商的员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7.采购人如遇重要节日、重大接待或其他应急性任务等特殊情况,需中标供应商派出水电、绿化、清洁的员工,突击维持水电、绿化、清洁服务等工作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支持。
8.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明细的价格清单,包括人员费用明细、物料费用明细、办公费用明细、税费和管理费;提供各区域、工种的人员配置方案。
9.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配置服务人员6人)。 其中岗位设置 主管 1人、 水电工 1人、 保洁员 3人、 绿化工 1人,合计 6 人。
13.中标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14.报价方式:总价包干。中标供应商属于总体承包,项目实施中不得向采购人追讨管理服务过程中额外的费用,任何员工不得向采购人索取任何加班等工作酬劳。
15.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劳动法合理解决提供报务人员的劳动保障、工资、加班、工伤等待遇,必须为服务人员足额购买“五险一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一但违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人员服务期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方如未能执行此规定,中标方如未能执行此规定,校方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1.物业主管资质与工作要求1.1资质要求: 要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初级技术以上任职资格,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件,年龄25-50岁,有购买社保证明。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格良好,工作热情,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要具备专业管理知识、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责任心、原则性、工作协调和沟通能力。1.2工作要求: 负责协调、处理校区及校园设施的维护及相关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学校安排有班级上课和活动期间,物业主管要到场协调各项工作。2.校园清洁的保洁员资质和具体工作要求2.1校园清洁的保洁员资质要求: 年龄25-50岁,有2年以上学校清洁经验,责任心强,能任劳任怨,能够按照要求,规范做好清洁工作,掌握多项清洁工作程序和规程,讲礼貌,注重仪容仪表。
2.2具体工作要求
1、中标供应商要按照下列的要求,认真做好校园的各项卫生清洁和保洁工作:
2.2.1学校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保持其干净、整洁;包括但不限于:门和墙壁无污迹;地面无垃圾、杂物、污迹、积水;厕所无蝇蛆、淤塞、异味;走廊通道、楼梯及梯间畅通无杂物;每天巡回保洁10小时。2.2.2每学期清洗办公室、课室和功能室等地的电风扇及抹灯具一次、清洗窗帘布一次。
2.2.3对室内有配置的设 备如:电脑、麦克风、摄影机等,每天在保洁后要如数清点,并做好登记和锁好。
2.2.4阶梯室、会议室,每次会议前后全面清洁一次,平时每周拖地、吸尘一次。2.2.5洗手间每天大洗一次冲洗三次。
2.2.6定期清洁指示牌、路灯、灯管、楼梯扶手、消防器材、摆设物及装饰品、垃圾桶、围墙内外墙壁。2.2.7每天收集各办公室内垃圾一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负责运走垃圾。2.2.8刮风下雨前关好楼层门窗,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防止风雨刮进室内。
2.2.9雨后负责学校内路面;排水管道、井的疏通工作,保证污水排放畅通无阻。
2.2.10中标供应商进场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有效的经营证件(复印件)。2.2.11中标供应商应确保所有进场人员的个人品质及操行良好;中标供应商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及佩戴工作证(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并自觉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指挥,工作保持高水准。
2.2.12中标供应商人员在清洁过程中,不准拿走学校的设备、财产,要爱护公物;不得向采购人索取合约条款规定以外的酬劳。
2.2.13中标供应商驻场管理人员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汇报所完成的工作,效果须令采购人满意。2.2.14不得使用学校消防栓,需使用时要经学校同意。
2.2.15办公行政楼的各间办公室和大小会议室、功能室要经常打理清洁、保洁。
3.校园水电的水电工资质和具体工作要求
3.1校园水电的水电工资质要求 必须持有电工证,年龄25-50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清洁工要求责任心强,能任劳任怨。
3.2具体工作要求
3.2.1负责校区内教学、办公、生活等场所照明及其它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工作,保证各种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经常完好。3.2.2负责校区内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更换、维修,杜绝事故的发生。3.2.3负责对全校各处的自来水管、水龙头、厕所、水箱、水池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3.2.4水电工具和维修材料的领用要登记并负责保养,如有损坏应交回及时调换。3.2.5水电工全面巡查供水,供电管线一次,发现故障,立即修复,各办公室、教室等公共场所上报的维修项目,原则上下班2小时内修复,如有实际困难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做出合理的解释。
3.2.6校区内如有活动,水电工不得离开现场。
3.2.7负责校区院落路灯管理、维护,保证其设施的完好。
3.2.8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3.2.9工作时间:每天4小时,根据采购人安排的上班时间。
4.绿化养护的绿化工资质和具体工作要求
4.1绿化养护的绿化工资质要求: 年龄20--55岁,有绿化养护知识和管理经验。
4.2具体工作要求:
4.2.1绿化养护服务范围:具体负责采购人所有绿化养护。
4.2.2绿化养护所需水电、杀虫剂、化肥等由采购人负责,绿化所需工具由采购人负责。苗木费用由采购人负责。4.2.3养护要求:(1)除草:每周一次,杂草要连根拔起,并把杂草等清理出去。(2)修剪:修剪要求每月二次,剪下的树叶及时清除,保持整形的几何面基本平整,大部分枝条之间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3)病虫防治一年二次。6月底至7月中旬进行。一般的树种,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防治,其他寄生性植物及病害防治对象应及时清除,草坪锈病,灌木都应及时检查及时防治,喷洒药剂时做到均匀细致,事后要检查,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喷洒,使校内公共绿化及室内绿化同一树种病虫株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在1%以下。
(4)绿化养护不当造成死亡的,均有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4.2.4工作时间:每天4小时,根据采购人安排的上班时间。
5.学校其他特殊任务和要求
每天安排专人装运校内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少量绿化及其它垃圾。承担学校处理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少量绿化及其它垃圾的法律责任。承担公司及其员工在服务校方的全程中产生的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害及交通意外事故的全部损失;公司装运垃圾时,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线路运输,不要对甲方造成二次污染;公司保证每天1次及时收集、装运、清理甲方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少量绿化及其它垃圾的处理。公司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少量绿化及其它垃圾的处理。
每年完成一次化糞池及沙井清理,并运走清理物。中标供应商要无偿协助学校完成其他特殊任务(如:学校开放日、文艺汇演、迎评迎检、教研活动等)。所有在岗人员身体状况良好,没有任何重大隐疾或其他传染性疾病,每年最少体检一次,在上岗前提交健康证明,如因自身疾病造成一切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制定所负责工作项目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半年独立举行不少于一次应急演练,每半年举行不少于一次的岗位业务培训,演练和培训须留有资料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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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1月17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 13902387312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广州市番禺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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