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11:22:51]
无为三中采购户外全彩屏和单红条屏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QCG-2022-021
二、项目名称: 无为三中采购户外全彩屏和单红条屏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宏智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北大街安纳公司6号楼自东向西第7间
中标金额:19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户外P10单色单元板表贴 品牌(如有):强力巨彩 规格型号:P10 数量:194张 单价:80元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人员)名单:
胡九龄 王春媛 姚学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100万元以下,则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2)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无为市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电话: 18098667066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无为第三中学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
联系方式:13956647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范小波 1809866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1809866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