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纳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先生0830-72717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纳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纳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纳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纳发改行审[2020]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纳溪云溪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纳溪云溪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纳发改行审[2020]1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纳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 
2.2规模:纳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包含纳溪区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和纳溪区工业园区供水改造工程两个子项目,其中: 
纳溪区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主要是对20个农村集中供水站新建或改建取水口、净水厂扩容改造、水厂采用一体化水处理设备、管网延伸及配套设施建设,设计供水总规模4.06万吨/d; 
纳溪区工业园区供水改造工程主要是对4个工业园区供水厂进行供水改造,其中:扩容改造2个园区供水厂,新建2个园区供水厂,供水厂采用一体化水处理设备、管网延伸及配套设施建设,设计供水总规模9.5万吨/d。 
2.3建设工期:2年。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5交货地点:泸州市纳溪区。(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超滤膜净水设备、NB-Iot物联网水表、智能预付费冷水水表、IC智能卡表、NB物联网智能水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3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7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纳溪云溪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永河巷1号楼1楼
邮    编:6463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30-412831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纳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12号楼11楼1101
邮    编:64630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830-727171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11月0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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