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伍家新城创新创业园项目施工的澄清文件
金额
25544.0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544.05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杨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享156086047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伍家新城创新创业园项目施工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05-19 20:53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255,440,582.79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8条定标要素中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考核对象以联合体中牵头人为准。”。但本项目在资格预审阶段是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荣誉、人员等可以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且本项目既然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就应该全面的考察整个联合体的实力,而不是挑选联合体其中一家来进行考核。 建议将此条修改为“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考核对象为联合体双方。”
回复1: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请问能否提供本工程地勘报告?
回复2:详见附件。
提问3:请问能否提供项目周边临水接入点?能否提供临电接入点及箱变大小?能否提供污水排放接入点位置?
回复3:临电临水暂未完成施工,污水排放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提问4:现场条件有限,请问能否提供临设布置区域?
回复4:红线内自行布置临设区域,红线外无另行生活区办公区场地提供。
提问5:招标文件中对技术标暗标规定进行调整之后,是否对正文排版不再有格式要求?是否可以在文中使用彩色图片(不含投标人标识)?
回复5:技术标暗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4款”的相关要求。
提问6:查看图纸,现场场地狭小,业主是否另行提供临建(办公区生活区)位置?
回复6:红线内自行布置临设区域,红线外无另行生活区办公区场地提供。
提问7: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工程概况第5条“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83886.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1148.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38.06平方米”;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第四条“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81095.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2723.64平方米”;地下室图纸建筑总说明中标注地下室建筑面积18530.91平方米;三处资料中建筑面积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回复7:暂按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计取,最终以正式施工图中的面积为准。
提问8:总平面布置图中显示5#楼南侧存在4#地下室出入口,但5#楼单体图纸中无地下室,请明确
回复8:此处经调整,5#楼无地下室,地下室出入口位置详最终正式施工图。
提问9:招标控制价说明中,显示2~5#楼层板采用装配式叠合板,楼梯采用装配式预制楼梯,但3~5#楼图纸中楼梯图(结施20)为现浇结构,3~5#楼装配式图纸中又存在预制梯板编号及重量,请明确
回复9:为装配式楼梯。
提问10:支护说明中,描述建设单位未提供周围管线图,位置不详,以防基坑开挖或支护结构施工时对地下管网造成破坏,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建设单位在基坑开挖前全面收集场区周边的地下管线资料
回复10:按招标文件中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提问11:1#楼4层采光顶钢结构未见详细设计,招标控制价中未包含此项内容,采光顶钢结构是否在总包施工范围,请明确
回复11:1#楼采光顶钢结构已计入采光顶清单内,图纸详见附件。采光顶钢结构已包含在总包施工范围。
提问12:现场临时水电接驳点是否已经完成,具体位置能否提供?
回复12:暂未完成施工,具体位置以进场时提供的为准。
提问13: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更换无效且处以合 同总金额1%/次的违约金(不足陆万按陆万元计),并承担因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合同总金额1%/次的违约金比例过大,是否可以调低该比例?
回复13: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为准。
提问14:合同专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更换无效且处以合同总金额 0.5%/次的违约金(不足叁万按叁万元计),并承担因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合同总金额0.5%/次的违约金比例过大,是否可以调低该比例?
回复14: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为准。
提问15: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第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主体结构验收完成支付至已完产值的80%,过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结果的85%”。主体结构验收完成指的是单体主体结构完成还是整个项目主体结构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完成前,是否有工程款的月进度支付?
回复15:主体结构验收完成指的是整个项目主体结构完成;本项目按约定节点已完产值的80%支付,过程结算完成的85%支付,无月进度款(详合同付款周期约定)。
提问16:地下室建筑总平图中看到单栋6#楼辅楼,但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看到6#楼辅楼,是否存在清单发布不全?请明确。
回复16:6#楼辅楼已取消,详见正式施工图。此项清单无误。
提问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8定标要素中①企业业绩:候选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接过最具代表性的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工程总承包、EPC、PPP类型业绩的,承担的施工任务的合同金额达到业绩考核内容)(累计不超过3项),按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序,当提供的业绩数量相同时,按单项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中总投资额大的排名在前,同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彩色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彩色截图; 请问“当提供的业绩数量相同时,按单项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中总投资额大的排名在前,同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因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无上述文件,请问是否理解为当提供的业绩数量相同时,以单项项目合同额大的排名在先?投标人在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时按“[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彩色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彩色截图”要求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即可?
回复17: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8定标要素中②工程奖项:当提供的获奖个数相同时,按提供单项国家级获奖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中总投资额大的排名在前。若候选人全部没有国家级获奖项目,按提供单项省级获奖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中总投资额大的排名在前。若候选人全部没有省级获奖项目,按提供单项市级获奖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中总投资额大的排名在前,同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在定标补充资料中上传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同一项目只取最高奖项) 因施工单位并无获奖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请问投标人是否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该获奖项目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合同额来证明投资额大小即可?
回复18: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体育场路45号
联系人:付杨
联系电话:0717-656054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联系人:熊享、徐红菊
联系电话:15608604776、13310573606
日期:2024年05月19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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