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平县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二次)
金额
49.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3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浩楠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0/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7
公告正文

永平县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二次)投标邀请书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永平县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及改建取水工程、输水管道及相关设备、设施工程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04-02 11:15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04-15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永平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苏浩楠
办公电话: 13187699959 移动电话: 1318769995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闫正
办公电话: 0872-6521488 移动电话: 1512520567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28202000007001001
标段名称: 永平县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二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4-27 15:00
开标地点: 永平县一号开标厅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49.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及改建取水工程、输水管道及相关设备、设施工程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永平县城规划区。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事务所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工程监理资质,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
(5)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被限制投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良行为信息查询网址包括:“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
(7)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市政、给排水、造价等专业必须配备齐全。
(8)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0.9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04-27 15: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15.投标邀请书.pdf 2020-04-02 10:13:5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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