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村庄道路及河道绿化提升工程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园园1377699334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羽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鲁红133380895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0]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村庄道路及河道绿化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3206210336000043 项目名称 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村庄道路及河道绿化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D3206210336000043001001 标段名称 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村庄道路及河道绿化提升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工程类型 园林绿化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村庄道路及河道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村庄道路及河道绿化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羽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提升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

2.1.2 建设规模:港浒路顾陶段面总长2200米,现有绿化树木为香樟。需两侧路肩整理1.5米宽铺种红花酢浆草,每间隔6米套种茶梅球;顾富路、顾陶路、18-25组住宅线共计5400米一侧进行路肩整理并铺种红花酢浆草,间隔6米套种茶梅球;顾兴河、平新河、江平河、兴堤河河道北侧路肩1米铺种红花酢浆草,路肩向下3米岸坡铺种果岭草草皮,河南侧4米岸坡铺种果岭草草皮。   

2.1.3 合同估算价: 98 万元

2.1.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2024年12月15日前要交付完工)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1029日到20241214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日常养护等级:三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为两年。

2.1.6 养护期内所有树木、地被植物、草坪绿化成活率为 100%。若出现死亡,由养护中标单位负责按原有品种、数量、规格在适宜时间及时补栽。

2.2 招标范围: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村庄道路及河道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 3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 8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任一条款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等专业。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自 2022  10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2023  10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2024  07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6)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暂停南通鸿磊建设有限公司三个月招投标资格(时限2024年731-2024年1031日)

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0)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c、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22〕387 号文修订)执行e、投标人承诺书;f、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11)本工程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a.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5% 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c.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d.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22]387 号文执行。

3.7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10  12 日至 2024  10  23  09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10   23  09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 评标标准

7.1.1 评标入围方法: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100%

7.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 50 家(含 50 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50 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24 和平均值以下 26 , 合计数量 50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G1、G2范围内的投标人不取)

3)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无效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4)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1.投标报价得分(99)。

1)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价计算方式。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 为 95%、96%、97%、98%。评标基准价保留四位有效小数,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 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 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 84%。

评标基准价保留四位有效小数,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 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说明:

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③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7.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 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 1%以上的,有一项扣 0.02 分,最多扣 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96 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 份、含电子文件 1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9.5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刘峰 ,相关负责人为:顾园园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顾陶村                  

联系人:顾园园                                             

 1377699334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羽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

联系人: 王鲁红

 话:13338089572  

 

软件技术支持: 国泰新点                 

   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 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 热线、0513-81868395 邮箱:hafgw9912@126.com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