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血液中心:医疗废弃物收集装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中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和处置行为,防止医疗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发生。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医废转运处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
2.具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相关资质,医废转运处置的全过程均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3.提供集中处置范围和医疗废物名录;
4.提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针对招标人的个性化服务方案;
5.本项目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和交接人员相对固定;
6.医废处置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有实际工作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7.具有完善的医疗废物运输体系和应急措施。
8.提供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件;
9.提供近三年来同类型经营业绩不少于2个(合同复印件);
10、交接记录完整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11.提供本项目报价的价格依据及成本测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履行合同时间:合同签订日起两年。
2.履行合同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合同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五、服务标准:
医废转运处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血液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按照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实际重量结算,中标人提供各项服务在采购人考评合格后支付费用:
3.服务期限:两年,合计不超过80万,一年一签,不超过40万/年。
4.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
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中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和处置行为,防止医疗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发生。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医废转运处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
2.具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相关资质,医废转运处置的全过程均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3.提供集中处置范围和医疗废物名录;
4.提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针对招标人的个性化服务方案;
5.本项目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和交接人员相对固定;
6.医废处置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有实际工作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7.具有完善的医疗废物运输体系和应急措施。
8.提供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件;
9.提供近三年来同类型经营业绩不少于2个(合同复印件);
10、交接记录完整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11.提供本项目报价的价格依据及成本测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履行合同时间:合同签订日起两年。
2.履行合同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合同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五、服务标准:
医废转运处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血液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按照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实际重量结算,中标人提供各项服务在采购人考评合格后支付费用:
第一次 | 按实结算 | 第一年第一个季度考核达标后 |
第二次 | 按实结算 | 第一年第二个季度考核达标后 |
第三次 | 按实结算 | 第一年第三个季度考核达标后 |
第四次 | 按实结算 | 第一年第四个季度考核达标后 |
第五次 | 按实结算 | 第二年第一个季度考核达标后 |
第六次 | 按实结算 | 第二年第二个季度考核达标后 |
第七次 | 按实结算 | 第二年第三个季度考核达标后 |
第八次 | 按实结算 | 第二年第四个季度考核达标后 |
3.服务期限:两年,合计不超过80万,一年一签,不超过40万/年。
4.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
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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