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高性能燃料电池电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0KV配电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张家口聚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家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0KV配电设备采购 (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地点:桥东区白云路南侧; 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014.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36.44平方米,年产3000台。综合生产厂房7692.19平方米、测试车间1196.09平方米、供氢站罩棚213.40平方米。建设一条生产能力300MW/年的燃料电池电堆生产线; 交货安装工期:20日历天;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试运行等整体交钥匙工程,并通过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供货、履行合同的能力;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0月1日以后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仅需提供主要设备“ 干式变压器 ”的授权);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投标设备技术服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设备技术服务方案”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7 08:30:00 至 2023-10-21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