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三方队伍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三方队伍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三方队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13003
项目名称: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三方队伍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分局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办理及辖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针对本区域中央环保督察案件进行专项督导,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建立巡查档案,定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案件进行督办,明确整改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指导与督促。对存在风险的案件进行预警,推进办案进度,按照“巡查-整改-督办-复查-评估-销号”的工作机制,完成督查案件的办理工作。
2、协助分局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危废等污染防治工作。
(1)开展污染源巡查。组建专业化巡查服务团队,主要负责区域内高坎街道、满堂街道所辖区域以及秀湖景区的生态环境巡查整治工作。开展以环境质量问题为核心的全区域排查工作;针对上级单位通报的重点问题进行每日跟踪复查;协助分局对上级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确保通报问题及时整改。建立符合要求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服务期间提交巡查报告,每月提供问题整改及分析报告。
(2)开展大气管控和重污染天气专项巡查:开展祭祀焚烧、秋冬春季秸秆禁烧、餐饮油烟及企业废气等专项巡查管控。按照前期宣传-日常管控-整改通报-落实问责”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在传统烧纸祭祀重点时段,逐日开展专项巡查。在重污染天气时段,依据上年度污染源排放情况,结合本年度企业变动情况,指导重点行业企业现场核对应急减排措施对应的生产线、生产工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健全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建立大气管控和重污染天气专项巡查工作日志,并提交相应的报告。
(3)主要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河流、企业的废水及排污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仔细摸排,开展数据收集、统计、分析、汇总等工作。协助招标人建立问题台账、巡查台账、整改台账,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进行技术分析,提出解决建议,并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3、协助分局开展环境质量研判分析。实时关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污染源溯源分析,对棋盘山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污染趋势进行实时研判分析,结合重点污染源现场排查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解决方案。利用工作平台第一时间发布相关管控和实时调度信息,明确工作重点,跟踪工作进展,保障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服务期间每周提供数据分析和成因分析报告,建立工作台账。
4、协助分局开展生态环境各项专项任务,开展排查、收集、统计、汇总等工作。一是落实生态环境管控措施或实施方案、编制生态环境质量评估报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二是各部门信息平台的数据录入、数据核查、数据汇总、数据建库、成果汇总;三是按照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类迎检工作。四是协助招标人完成其他本项目所涉及的工作。
5、协助分局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二是按一源一档分别建立工业、畜禽养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油烟、锅炉、入河排污口等各类污染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三是开展其他档案整理工作。
6、形成技术报告及总结
(1)污染源清查和电子台账及纸质档案。
(2)编制报告。总结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及解决方案。总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具体以相关要求为准。
二、人员需求:
1、投标人应为确保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专业团队,团队中常驻派谴人员至少10—15人,其中项目管理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他人员皆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得有违法、犯罪、失信等不良记录;团队人员需具备加班值班能力。
2、投标人所有人员需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应用excel、PPT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均能独立完成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信息报送、问题分析、工作计划与总结等文字信息材料;具有生态环境工作相关知识及经验;工作认真勤勉,遵章守纪,能胜任招标人交给的工作任务。
3、常驻人员包括:
(1)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
熟悉掌握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工作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好的环境管理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管理整个驻场团队高效运行。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熟悉掌握污染源调查、环境调查的技术方法;熟练掌握各类污染防治技术,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的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协调整个驻场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其他8—13人;
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熟悉现场巡查工作,能够操作无人机或其他监测设备。
三、设备要求
为实现服务目标,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至少配备以下设备,设备配套数量应保障招标人工作需求。服务过程中,设备出现任何故障、损毁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维修或承担一切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配备1台走航车辆携载大气监测相关走航设备。配置无人机。
2、配备运行良好、保险齐备的巡查车辆至少2台。合同期内全时段为招标人服务,车辆运行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投标人承担。
3、配备便携式现场直读仪器和相关工具设备。
4、投标人需配备与人员相适应的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设备及办公桌椅,以满足驻场服务人员办公需要,所有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复。
四、报价要求
1、招标人采用包干制,为完成本项目一年的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培训、会议会务费,档案整理费用、项目方案和报告编制各项费用,以及本项目须按照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的一切不可预见与本工作有关的相关费用,突发性需要临时通知,加班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所有档案、资料数据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及其它目的使用,由投标人泄露造成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自行承担人员劳动报酬,并按《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缴纳相应保险;人员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五、其他要求
1、对有关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资料、文件等均应保密。投标人保证在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不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2、有效期内,投标人未达到招标人要求,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因投标人工作失误影响招标人工作正常运行,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4、因招标人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到期投标人须保证所掌握资料完整实时归档,连同相关台账、档案等资料一并交还给招标人,不得擅自保留,并遵守保密义务。
6、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任何一方单独解除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全额的30%违约金。
六、责任与义务
(一)招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签署后,招标人有责任向投标人提供办公场地。
2、招标人有权提出对不具备工作能力和不服从管理的投标人所派人员进行更换,如投标人未对人员进行更换或多次更换仍然无法达到要求,可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3、招标人提供就餐场所(餐费按照招标人餐费标准由投标人承担,季度结算)。
4、在执行外勤工作中,招标人必须指派正式员工带领投标人开展相关工作。
(二)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常驻人员、车辆进驻招标人指定办公场所。
2、协助招标人开展完成委托内容所列工作。
3、遵守法律法规及分局相关的规章制度。
4、协助招标人做好工作所需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本项目须网络递交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泗水街57号
联系方式: 024-88050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23925220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琦、于晓琳
电  话: 024-2392522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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