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67.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国栋0595-2211891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林銮渡海岸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石狮市2022S-07号地块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銮渡海岸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2]C070266号准建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筹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3667.8803万元,本项目位于石狮市蚶江镇,主要包含生态景观修复工程、生态检修道工程和生活污水工程。生态景观修复工程:面积约42346平方米,其中绿化提升约18000平方米;生态护坡约800米;1座公厕建筑及其他配套设施,公厕为地面一层,建筑总面积97.6m2,建筑高度为5.2m。生态检修道工程:检修道起点接沿海大通道,呈南北走向,连接石农村、石渔村,终点接林銮渡,长约1.2km,宽度7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2处框架桥、一处涵洞,分别位于桩号K0+251.867(一号桥)、K0+308.7(二号桥)、K0+705.916处,单跨7.1m;配套管线设施工程等。生活污水工程:起点接沿海大通道,终点接林銮渡,长约1.2km,宽度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包括污水管道、污水压力管道及1座污水提升泵等,其中污水管道最大管径400m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配套建筑、生活污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规定的全部工程(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工程或采购项目均包含在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以及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工程档案归档并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等

2.4建筑安装工程费:3667.8803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55.4155万元,具体计算及调整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 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20800分至2022122717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投标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上传

7.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0116 09  30 (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 签到、解密: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 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512号3层,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655935025,传真:   /   

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田安北路文昌大厦11楼C、D、E座 ,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  22118910@163.com   

电话:0595-22118910/13515056562,传真:   /   

联系人: 李国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海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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