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9673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涞水县水利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昕昱0312-4517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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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涞水县中小型水库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9673001G01
招标内容:

涞水县中小型水库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中小型水库修复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涞水发改投资[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涞水县中小型水库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2.1.2工程地点:涞水县一渡镇等乡镇 2.1.3资金来源: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 2.1.4建设规模与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宋各庄水库迎水坡整修、背水坡修复、坝顶路修复、溢洪道进口整修、库区清淤、设备房门窗更换、公示牌与警示牌恢复、水尺恢复、输水洞工作闸门与检修闸门更换、工作闸门与检修闸门启闭机牵引绳更换、发电机组更换、坝顶照明设施修复;垒子水库大坝背水坡修复、背水坡马道硬化、背水坡进库路修复、退水渠修复、公示牌与警示牌恢复、水尺恢复、输水洞工作闸门与检修闸门更换、工作闸门与检修闸门启闭机牵引绳更换、坝顶照明设施恢复;庄里水库库区清淤、水尺恢复、新增发电机组、输水洞工作闸门与底闸及闸门启闭机螺杆更换;蔡家 井水库副坝坝坡修复、副坝坝顶路修复、库区清淤、警示牌恢复、水尺恢复、简易水位报警器恢复、坝顶照明设施恢复;西洛平水库坝顶路修复、水尺恢复;木井水库输水洞修复、大坝迎水坡修复、水尺恢复、坝顶防浪墙修复、上坝路修复、输水洞启闭机螺杆更换;峨峪水库灌溉渠修复、水尺恢复;大泽水库放水洞工作闸门和启闭设施恢复、库区清淤、水尺恢复;福山口水库输水洞进口闸门及启闭机螺杆恢复;雨水情和安全监测设施恢复。 2.1.5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优良标准。 计划总工期:2024年5月底前完工(其中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等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要求: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
3.1.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 (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以上负责人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两者可以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人员不得大于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0:002024-02-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水县水利站

招标代理机构: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涞水县德成路145号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62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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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昕昱(异议受理人)

联系人: 文子玮
电话:

0312-4517396(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电话: 0312-65085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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