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7515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7515004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2023YHL-ZA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6月1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2023YHL-ZA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 已由省交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3]105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现对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2023YHL-ZA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主要涉及S344线沭阳段(上行K22+000~K29+000段、K31+000~K45+000段,下行K22+000~K31+000段、K33+000~K39+000段,道路等级一级路)、S245线沭阳段(上下行K139+870~K147+781段,道路等级一级路)、S245泗阳段(上行K168+000~K190+040段,一级路)、S325泗阳段(下行K10+000~K16+284段)、G343泗阳段(上下行K246+578~K259+100,一级路)、S325线(经开区段上行K40+891~K51+203段,一级路,沥青路面)、S324线(沭阳段上行K120~K125+600,一级路,沥青路面)、S250线(上下行K75+039~K87+133段,一级路,水泥路面)、S324线(沭阳段上下行K125+600~K125+908,一级路,水泥路面)等路面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全市范围内桥梁养护专项工程及其他相关养护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工程投资额约2.8亿元。 本年度所有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都列入本标段,相关检测费用按照本次中标费率进行计量支付。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拟分为1个标段,即2023YHL-ZA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发包人要求的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总数的5%控制)和工程现场管理机构提出的要求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2)代表工程现场管理机构负责对承包人和监理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3)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4)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运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文化理念和系统的工程建设管理理论,负责策划“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创建方案,编制业主资料,建立“平安工地”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形成完善的“平安工地”档案资料,达到省部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考核标准;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准确响应“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年度考核重点和要求,协助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活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5)负责策划“品质工程”创建方案,建立“品质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形成完善的“品质工程”档案资料,达到市级“品质工程”考核标准。同时根据“品质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按业主要求做好全线参建单位质量和四新技术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编制业主资料,并定期邀请品质工程专家对“品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好品质工程资料的整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6)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通报,上报发包人,跟踪通报整改回复;定期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展质量、内业资料培训管理。 (7)配合工程现场管理机构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项、分部工程和项目交工验收检查工作、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工作。 (8)配合进行质量和安全的事故、纠纷等问题处理。 (9)按照业主要求对工程内业资料、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 (10)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期 检测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类别为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或公路(或道路工程)专业),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月(2023年2月-4月或2023年3月-5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技术文件检测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年6月1日 9 时 30 分。 2023 年5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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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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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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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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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2023YHL-ZA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 已由省交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3]105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现对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2023YHL-ZA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主要涉及S344线沭阳段(上行K22+000~K29+000段、K31+000~K45+000段,下行K22+000~K31+000段、K33+000~K39+000段,道路等级一级路)、S245线沭阳段(上下行K139+870~K147+781段,道路等级一级路)、S245泗阳段(上行K168+000~K190+040段,一级路)、S325泗阳段(下行K10+000~K16+284段)、G343泗阳段(上下行K246+578~K259+100,一级路)、S325线(经开区段上行K40+891~K51+203段,一级路,沥青路面)、S324线(沭阳段上行K120~K125+600,一级路,沥青路面)、S250线(上下行K75+039~K87+133段,一级路,水泥路面)、S324线(沭阳段上下行K125+600~K125+908,一级路,水泥路面)等路面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全市范围内桥梁养护专项工程及其他相关养护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工程投资额约2.8亿元。 本年度所有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都列入本标段,相关检测费用按照本次中标费率进行计量支付。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宿迁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拟分为1个标段,即2023YHL-ZA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发包人要求的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总数的5%控制)和工程现场管理机构提出的要求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2)代表工程现场管理机构负责对承包人和监理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3)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4)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运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文化理念和系统的工程建设管理理论,负责策划“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创建方案,编制业主资料,建立“平安工地”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形成完善的“平安工地”档案资料,达到省部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考核标准;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准确响应“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年度考核重点和要求,协助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活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5)负责策划“品质工程”创建方案,建立“品质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形成完善的“品质工程”档案资料,达到市级“品质工程”考核标准。同时根据“品质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按业主要求做好全线参建单位质量和四新技术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编制业主资料,并定期邀请品质工程专家对“品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好品质工程资料的整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6)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通报,上报发包人,跟踪通报整改回复;定期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展质量、内业资料培训管理。 (7)配合工程现场管理机构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项、分部工程和项目交工验收检查工作、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工作。 (8)配合进行质量和安全的事故、纠纷等问题处理。 (9)按照业主要求对工程内业资料、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 (10)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期 检测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类别为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或公路(或道路工程)专业),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月(2023年2月-4月或2023年3月-5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技术文件检测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年6月1日 9 时 30 分。 2023 年5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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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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