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4-2027年食堂肉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4-2027年食堂肉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0000032H24020002

1.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4-2027年食堂肉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4-2027年食堂肉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招标采购内容:采购食堂肉类食材,主要包括肉类。(详细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2.4该项目不分包,拟选取1中标供应商;

2.5采购有效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3.6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生产/经营/销售许可、强制性资质认证、资质等级等。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3.9.能够提供配送食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325日至20244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楼招标或邮箱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

4.2.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4.2.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并提供法人及投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4.2.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供应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2.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供应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2.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打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2.6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4.2.7供应商须承诺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均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健康证(须提供承诺书)

4.2.8请各投标单位在登陆(https://jc.abchina.com.cn/jcgys/supplier/#/login)该网址注册相关信息,招标人审核后才能进入采购程序,若中标则采购订单也需通过该网址签订电子订单,注册中遇问题请拨打18586062905 李女士)咨询,需要附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本项目可邮箱报名,将以上资料全部扫描件发送至nmct100@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包,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由报名单位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并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账号:05490101040028808

行号:103191049015

5.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开标15日发送至nmct100@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 202404169:3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金采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金融大厦54

邮编:01002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586062905

电子邮箱:4588153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6-7

联系人:李娜  白音胡日

 话:0471-3827320-6080

电子邮箱:nmct100@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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