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充市嘉陵区盐溪水库工程南充市嘉陵区盐溪水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的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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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盐溪水库工程南充市嘉陵区盐溪水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4-03-12 16:0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计算机辅助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南充市嘉陵区盐溪水库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发布第01号补遗,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3. 投标最高限价

勘察设计费用最高限价:参照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以最终审批的初步设计的建安费(含临时工程费)为计费额,计算出的费用×施工图设计阶段系数并下浮35%为最高限价;

修改为:

3.2.3. 投标最高限价

勘察设计费用最高限价:参照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枢纽工程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之和为计费额,计算出的费用×施工图设计阶段系数并下浮35%为最高限价;

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样稿)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7. 合同价格与支付  

17.1.2最终工程结算价款:勘察设计费用合同金额参照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以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及临时工程之和为计费额,所计算的勘察设计费下浮35%后再乘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下浮%)即为最终勘察设计费用;施工费用为经财政评审的控制价下浮3%再乘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下浮%,安全生产措施费除外)为最终施工合同价格,施工项目结算单价同比例下浮,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修改为:

17. 合同价格与支付  

17.1.2最终工程结算价款:勘察设计费用合同金额参照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枢纽工程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之和为计费额,所计算的勘察设计费下浮35%后再乘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下浮      %)即为最终勘察设计费用;施工费用为经财政评审的控制价下浮3%再乘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下浮%,安全生产措施费除外)为最终施工合同价格,施工项目结算单价同比例下浮,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

二、设计单位配备人员:

1、设计负责人:(本项最多得2分)

①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②具有一个担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加0.5分(注:类似项目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水利类工程设计业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0.5分;本小项最多加1分。业绩所附资料需满足公告要求,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或发包人出具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修改为:

二、设计单位配备人员:

1、设计负责人:(本项最多得2分)

①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②每具有一个担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加0.5分(注:类似项目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勘察设计业绩要求),本小项最多加1分。个人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证明文件为准,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或发包人出具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南充市嘉陵区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2024年03月11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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