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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关于2024年第6期个人不良贷款(信用卡透支)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关于2024年第6 期个人不良贷款(信用卡透支)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 让公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20240516未偿本金总额(元)887,222,237.55
资产笔数(笔)49139未偿利息总额(元)147,515,195.39
借款人户数(户)49079未偿本息总额(元)1,034,737,432.94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1841.92其他费用(元)0.00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162,022.61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21,083.10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41.15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24,742.17
五级分类情况损失 49139 笔
核销情况已核销 49139 笔
担保情况概述信用 49139 笔
诉讼情况概述未诉 49139 笔
备注1.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按照每笔资产未偿本息总额加权计算加 权平均初始授信额度。 2.未偿利息包括:利息、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取现费、年费、手续费 等各项费用)、违约金等。 3.资产明细中,借款人所在地区(省、市)填写为借款人账户所属分 行的省、市。 4.资产区域来源:安徽省、甘肃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 区。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持卡人在信用卡最后还款日未偿还最低还款金额后开始计算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 16:00 竞价日:2024年7月4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07-04 09:30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2024-07-04 10:00
延时周期(分钟)5
起始价(元)48,303,800.00
加价幅度(元)200,000.00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 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受让方签订的《保密承诺函》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原则上应在竞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 同》并按约付清价款,《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 准。协议通过线下方式签署,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一次性将交 易价款划至我行指定账户。 出让方指定收取竞价款项的账户信息:户名:资产批量转让回收款暂挂,开户银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账号:10060121150005006。 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7.档案移交要求: 《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按照《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资 产转让合同》约定的方式完成资产档案资料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原则上不晚于合同签署生效 后20个工作日,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其他要求 本资产挂牌后,一经报名视为意向受让方同意以下内容: 1)具备监管机构、银登中心对受让方资质的有关规定,因意向受让方违反该规定所造成的 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已按出让方规定对拟转让资产包不良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依据资产现状进行了价值评 估,愿意承担后续的处置风险,受让资产后不会因任何原因向出让方进行追索。 3)出让方已对拟转让资产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揭示。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充 分理解《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及其附件、以及资产文件和供投资者审阅 文档所揭示的资产风险。除《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意向受 让方自愿承担上述资产风险,并自愿承担上述资产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 期利益的后果。 4)同意按照出让方要求参与竞价,竞价期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资产管理公 司的公平竞争、损害转让方或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平竞争、损害转让方或其他资产管理公 司的合法权益,不得与出让方个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转让方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否则其报价作废,取消其参与竞价的资格。 5)竞价结束当天,竞价成交的受让方应及时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6)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只能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置,承诺不 再次将该资产包中资产对外转让,不通过暴力催收不良贷款,不委托有暴力催收、涉黑犯罪 等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7)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应按照《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 同》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债务人个人信息和出让方保密信息,防止发生相关信息泄露 或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铮 联系电话:18801296585 电子邮件:chengzheng@cebbank.com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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