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区民政局公开遴选社会组织承接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荔湾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发挥“社工+流浪救助”优势,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现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1家社工机构开展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提供日常巡查和个案管理、救助宣传、业务培训等服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对象:荔湾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
(二)服务内容:配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情绪疏导、情感抚慰、心理辅导、关爱帮扶、返乡教育等救助服务,力求劝其弃讨返乡、自食其力,提升其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的几率,协助民政部门解决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反复救、救反复”问题,提高救助管理成效。
(三)项目经费:49.5万元。
(四)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签约为准,为期一年。
(五)服务工时:项目年度服务工时最低不得少于10000小时。(注:在总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选取服务总工时较多的机构中标。)
四、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救助法规政策。
(三)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的工作人员,项目服务期间,确保人员稳定。
(四)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五、报名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近两年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材料一式五份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以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18时截止。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二楼221房,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81377857)。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遴选办法
(一)遴选内容主要包括参与遴选机构的服务方案、相关项目经验、团队配置、资质、预算等方面(详见附件2)。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一家承接机构。
(二)截至报名时间不足三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重新组织遴选。
(三)评审会结束后,将通过荔湾区信息网(http://www.lw.gov.cn)向社会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承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未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附件:1.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需求书.docx
2.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承接机构比选评分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荔湾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发挥“社工+流浪救助”优势,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现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1家社工机构开展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提供日常巡查和个案管理、救助宣传、业务培训等服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对象:荔湾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
(二)服务内容:配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情绪疏导、情感抚慰、心理辅导、关爱帮扶、返乡教育等救助服务,力求劝其弃讨返乡、自食其力,提升其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的几率,协助民政部门解决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反复救、救反复”问题,提高救助管理成效。
(三)项目经费:49.5万元。
(四)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签约为准,为期一年。
(五)服务工时:项目年度服务工时最低不得少于10000小时。(注:在总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选取服务总工时较多的机构中标。)
四、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救助法规政策。
(三)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的工作人员,项目服务期间,确保人员稳定。
(四)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五、报名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近两年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材料一式五份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以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18时截止。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二楼221房,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81377857)。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遴选办法
(一)遴选内容主要包括参与遴选机构的服务方案、相关项目经验、团队配置、资质、预算等方面(详见附件2)。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一家承接机构。
(二)截至报名时间不足三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重新组织遴选。
(三)评审会结束后,将通过荔湾区信息网(http://www.lw.gov.cn)向社会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承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未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附件:1.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需求书.docx
2.2024-2025年荔湾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承接机构比选评分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