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6715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卫186175333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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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6715001B01
招标内容: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监理已由 /曹新城项目核字【20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占比20.00%,银行贷款占比80.00%,招标人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监理;(2)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曹妃甸新城;(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851.76平方米,建筑面积10328.42平方米,建设1栋3层的交通调度指挥中心和1栋5层的综合应急管理中心。还包括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供配电、供热、照明等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交通调度中心,第二标段为应急处理中心,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招标;(4)资金来源:20%自筹及80%银行贷款;(5)质量标准:合格;(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第二标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0日09:00时至2023年7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下载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2)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平台及CA服务热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98-8388;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招标通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招标通”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0 09:002023-07-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B503、B504、B505、B506、B510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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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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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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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861753337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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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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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bdt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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