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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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671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监理已由 /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占比20.00%,银行贷款占比80.00%,招标人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监理;(2)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曹妃甸新城;(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851.76平方米,建筑面积10328.42平方米,建设1栋3层的交通调度指挥中心和1栋5层的综合应急管理中心。还包括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供配电、供热、照明等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交通调度中心,第二标段为应急处理中心,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招标;(4)资金来源:20%自筹及80%银行贷款;(5)质量标准:合格;(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0 09:00至2023-07-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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