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中牟县公安局酒精测试仪、叫号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牟县公安局酒精测试仪、叫号机项目
采购编号:中牟政采询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酒精测试仪、叫号机采购一批,共分两个包,其中:酒精测试仪为A包,叫号机为B包;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A包采购预算:300000.00元;B包采购预算:162000.00元。
三、询价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
公告日期: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1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1月18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询价小组名单: 徐留宏、于静、吴东东
五、成交信息:
A包:
成 交 人: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元):291600.00元
交 货 期:10日历天
质 保 期:三年
地 址:郑州高新开发区雪松路169号
B包:
成 交 人:郑州贝加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元):160800.00元
交 货 期:10日历天
质 保 期:三年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97号2号楼4单元6楼西户
六、成交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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