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6290601800368001的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幼儿园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勘察、初步设计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22]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幼儿园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勘察、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幼儿园项目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龙康路西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南北大道西侧;
2.3.工程建设规模:1、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规划用地52.3亩(商务办公板块),建设2栋综合体、1栋公寓(可容纳450人居住),建筑面积约6.42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1000㎡),总投资估算约3.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6亿元;2、华安经济开发区幼儿园项目规划用地约10亩,建设面积约5400平米,总投资估算约27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200万元。(根据批复指标进行设计);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7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282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各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勘探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基坑支护(含边坡及挡墙)设计(如有),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内容。)及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基坑支护(含专家论证及评审)等所有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1时59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5月22日 16: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年5月23日 09: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根据网上开标室解密时间提示,在解密时间明确下达之后45分钟内进行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82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149828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www.gcjy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邮编:363801
电话:15260593731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3-1116室邮编:350005
电话:0596-2962965-801传真:/
联系人:小许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1 1100 1001 0000 0497 29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