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柴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吉林省人民医院2023年消防演练询价公告
                                            询字[2023]FW006号
一、演练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2023年安全月消防演练。
二、演练地点:吉林省人民医院总院区,6号楼。
三、演练科目:
1、根据预案模拟演练
2、发现火情报火警
3、初起火灾扑救(第一灭火力量灭火、微型消防站灭火)
4、人员疏散逃生(员工疏散)
5、演练现场讲解灭火器、消火栓的操作方法并实地点火灭火操作。
四、演练要求
1、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踏勘现场,根据医院特殊环境制定演练方案
2、甲方负责提供参加演练人员、救护车、轮椅
3、甲方负责提供参加演练使用的灭火器
4、乙方须派专业人员按照医院工作要求踏勘现场制定演练方案及演练程序一览表。
5、甲方负责联系消防救援大队出消防车配合演练或乙方提供消防车素材。
6、乙方负责演练现场的布置(包括:音响话筒、条幅<横条幅3条,坚条幅4条>、发烟片、担架、各队袖标、列队标牌、扩音器、对讲机、摄像机、照像机、点火槽、汽油、点火的火把)
7、乙方负责演练前发言稿及演练结束后的总结稿。(需提供给甲方校稿)
8、乙方在演练结束后需向甲方提供演练时的录像及照片(整理后的电子版)
9、乙方在制作条幅前需与甲方联系制作内容、尺寸、位置(乙方负责安装条幅)
五、演练期限:前期准备从踏勘现场到制定方案10个工作日,具体演练时间根据医院上会后制定(初定6月中旬)。
    六、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2022年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二年内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近一年成立的公司除外。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联系人姓名:柴莹    赵晓明
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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