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3886687995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宜昌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体育中心
2.地  址:体育场路21号
3.联 系 方 式:07176458077
4.供应商(乙方):宜昌晋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9-16号011101号
6.联 系 方 式:138866879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一、服务项目及期限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不合格宜昌市体育中心可拒绝续签合同,重新采购。
(三)服务范围:体育中心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体育馆主副馆、体育场内、大厅、走道、楼梯、观众席、公共台面、运动员休息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和体育馆、体育场、体育公园、体育中路、广场路古玩街公共通道及院内停车场。
(四)服务项目:
1.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及管理;
2.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及管理;
3.公共秩序安全及管理;
4.车辆停放及停车场管理;
5.赛事活动保洁及安保服务。
2、服务要求:
三、人员配备要求
1.总人数2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保安 11 人,保洁员 12 人,水电维修工 1 人。
2.保安要求:男性 55 周岁以下,具备保安专业知识,能胜任岗位并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明。
3.保洁人员要求:男性 60 周岁以下,女性 55 周岁以下,以女性为主,保洁人员需有保洁工作经验。
4.水电维修工要求:男性,熟悉水电工操作的各项规程,须持有维修电工上岗证书。
补充说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及工作质量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可对人员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宜昌市体育中心
七、验收日期:2023-01-31
八、验收组成员:许克华、王雪莲、章宁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约定
1.乙方按照合同和中标承诺书标准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所提供的物业人员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劳动保障由乙方负责,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2.乙方违反合同和中标承诺书条款,应限期整改,甲方按照承诺书条款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给与赔偿;
3.乙方如出现转包情况,经甲方发现核实确认后,可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完善和补充,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好,协商不成可到区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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