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某部市政工程全过程咨询
2.项目编号:2024-YJJSYR-G1005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3.1项目概况
3.1.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1.2建设规模:/
3.1.3项目范围:某新建项目的配套市政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二次网、热力二次网改造及其他配套建设内容。
3.1.4项目投资估算(建安费):估算价340万元。
3.1.5咨询合同估算价:41.27万元。
3.1.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起至2025年5月。
3.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3.2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协调推进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工作,负责开展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移交,负责归档工程资料,配合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监察,协助开展项目后评价,牵头完成工程结算决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施工单位、第三方结算审查单位的工作协调。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技术规格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性要求,同时满足燃气、热力当地主管部门设计要求;负责协调第三方专业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并承担审图所需费用,施工图设计深度需满足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参与图纸会审及审计交底、工程验收等现场服务工作。
■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从项目启动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审查变更签证价款、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查工程索赔、协助梳理核实竣工结算,协助编制竣工决算,材料、设备的询价并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
■工程监理:包括不限于工程造价、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廉政控制,安全、信息、资料管理、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关系,以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洽商审核,配合进行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如有),结算、决算审核和工程保修等服务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市政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4)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与本项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4.2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可为工程设计、项目管理业绩、工程监理业绩、工程造价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任意一项),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准。
4.3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
4.4信誉要求:企业和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所负责咨询服务的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4.5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项目总负责人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有承接完成单份合同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同类或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其中一项业绩。同时还要满足:①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其他在监(或在建)项目。
4.6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业务负责人员(设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须具有投标前1年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6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执业;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6.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0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6.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2.2资质证书;
6.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3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uacai141319@163.com。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7.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7.1投标受理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
7.2 投标受理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
7.3 投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东门)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壹开标室
7.4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5开标时间、地点
7.5.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
7.5.2 开标地点: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东门)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壹评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
ervice.com/)媒介上发布。
9.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某部
招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招标人联系人:孙老师、姚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0431-86985984、0431-86985835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985590
日期: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