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20220605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133526440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惠州市鸿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项目(白蚁防治药品)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M2022060562)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惠州市鸿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项目(白蚁防治药品)公开询价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市鸿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项目(白蚁防治药品)公开询价

2.采购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采购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7.项目类别:物资类

8.框架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

①协议期内

A、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需求预测量×(1+20%))时,即终止该中标单位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应延长 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延长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下限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中标单位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②协议期届满时

A、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按期终止该中标单位的框架协议。

B、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应延长该中标单位的协议有效期,延长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D、延长期内,中标单位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中标单位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物资品类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最高限价

(万元)

供货时间

报价保证金

(万元)

1

工程物资

白蚁防治药品

DF-W-22-06-17

45.000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

不收取

2、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采购白蚁防治药品物资一批,详见采购清单,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项目划分1个标的,每个标的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采购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白蚁药

1kg,98%灭蚁灵原粉

1

2685.00


2

红火蚁药

100g/包,0.02%多杀霉素

1

1220.00


3

蚂蚁药

LD50〉5000mg/Kg

1

772.00


4

拟氰菊脂

500g/瓶*12

1

910.00


5

氯氰菊脂

500g/瓶*12

1

902.00


6

毒死蜱

25升/桶,40%毒死蜱乳油

1

1760.00


7

联苯菊酯悬浮剂

有效成分含量:5%

公斤

1

51.50


8

高氯悬浮剂

有效成分含量:6%

公斤

1

76.00


9

消杀药

2.5%烟雾剂

公斤

1

46.00


10

白蚁诱杀站

白蚁诱杀站

1

132.00


11

高氯悬浮剂

有效成分含量:5%

公斤

1

78.00


12

吡虫啉悬浮剂

有效成分含量:15%

公斤

1

78.00


13

微囊悬浮剂

有效成分含量:5%

公斤

1

117.00


14

速灭灵乳油

有效成分含量:8%

公斤

1

65.50


15

高氯微乳剂

有效成分含量:4.5%

公斤

1

51.50


16

灭蟑饵

5g/盒 1%氟虫胺

公斤

1

117.00


17

消杀灵乳油

有效成分含量:4.5%

公斤

1

65.50


18

溴鼠灵

5g/盒 0.5%溴鼠灵 母药

公斤

1

15.00


19

溴敌隆

6mL/盒 0.5%溴敌隆 母药

公斤

1

17.20


20

灭蚊片

10片/盒 1.0%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1

143.20


21

高效强力粘鼠板

100贴/箱

1

34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通过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相应物资类别资质备案(如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同时进行备案,详见“业务咨询方式”)。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平台(ecsg.com.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

4

在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6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须具有同类业务相关业绩(需提供发票)。


2

供应商须具有在《惠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白蚁药品销售备案(需提供证明资料)。


四、获取询价文件信息

4.1 询价文件获取渠道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采购报价。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06月0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2年06月13日17时00分00秒,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资格要求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响应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5.1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化应标,响应单位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经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文件上传。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经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2年06月08日17时00分00秒,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14时00分00秒。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06月16日14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报价,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启报价的方式。

七、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郭工/但工

联系电话:13352644007/1508930135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0号锦城大厦604

供应商备案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502436696

邮箱:hongye_gys@163.com

八、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投诉的机构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监审部

联系电话:0752-8855968

电子邮箱:dljcjb@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埔前街二巷12号

邮政编码:516001

(三)、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报价活动或报价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四)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报价有异议的,应在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五)、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8日

,惠州市,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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