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第四看守所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审批政投字{2024}135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已拨付前期资金2600万元,剩余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为市财政资金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9993.90平方米,预留用地13333.40平方米,项目净用地86660.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0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906.54平方米,包括看守所用房建筑面积23460.74平方米,武警营区建筑面积1645.80平方米,监管医院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93.46平方米。拟建一栋一层拟建一栋一层监区、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民警综合楼、一栋一层办案及管理用房、四栋地上一层附属用房、一栋三层武警营房、一栋三层监管医院及道路硬化、绿化、训练场、大门、围墙等配套附属设施。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邯山区董二庄村南、青兰高速连接线以北。
2.1.3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工作,并根据施工进度提供后期服务工作至竣工验收完为止。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全部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9 08:30:00 至 2024-12-04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招标人:邯郸市公安局,联系人:王普东,电话:15831818752;代理机构: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章钦,电话:15531018112。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0-8031829 电子邮箱: hdjsz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