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1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572-27915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1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环保浸胶纸600万张项目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水口村东堡村8号

湖州强俊新材有限公司

湖州强俊新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租用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水口村东堡村8号的闲置工业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企业购置全自动数字浸渍线、液压打包机和螺杆空压机等设备,主要从事环保浸胶纸的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环保浸胶纸600万张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胶水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先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进入浸渍线烘道,最终与胶水废气一同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水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主要来自设备机械噪声,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结合实际正常营运期间噪声监测,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废旧包装和纸边角料及次品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空胶水桶由生产厂家回收,不排放;胶渣、残破包装桶、废润滑油、空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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