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概况: 龙潭街道18个小区四分类清运项目服务采购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113-ZSGC-C2024-0006
1.2项目名称:龙潭街道18个小区四分类清运项目服务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36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
1.5采购需求:龙潭街道18个小区四分类清运项目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8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6)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备注: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 财购通[2021]5号) 文件,信用承诺应用:
(一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8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请将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至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报名。
3.3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监管中心会议室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2日10:00时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监管中心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不组织。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龙潭办事处
联系电话:025-8549351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许工 电话:13851672033/刘工 电话:13675167166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3851672033/1367516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