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康县云台古镇旅游总体规划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44.9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87001jh621224003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康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贾良忠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昌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良忠19993972967
中标公司北京方圆水木旅游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44.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康县云台古镇旅游总体规划项目中标公告
康县云台古镇旅游总体规划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187001JH621224003
二、项目名称
康县云台古镇旅游总体规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北京方圆水木旅游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长银大厦9层B16 |
44.9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北京方圆水木旅游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志平,李新荣,曹霞丽,胥昊冰,潘水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国家标准
收费金额:0.6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康县云台镇云台村
联系方式:0939—5928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昌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北山东路东诚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9993972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良忠
电 话:0939—5928936
附件下载 | |||
招标文件正文(康县云台镇采购).pdf招标文件正文(康县云台镇采购).pdf |
康县云台古镇旅游总体规划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康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昌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4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前附表及须知
一、供应商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
第四章评分原则及办法
一、评标办法
二、评分标准表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附件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报价表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八、信用查询结果
九、投标人综合实力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十二、技术部分
第七章合同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康县云台古镇旅游总体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康县云台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lns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9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87001JH621224003
项目名称:康县云台古镇旅游总体规划项目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康县云台古镇旅游总体规划项目,(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
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及《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旅游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
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28至2022-12-02,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免费下载
方式:1、社会公众可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本项
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
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2、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
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
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12-1915:00:00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
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
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
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①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康县云台镇云台村
联系方式:0939—5928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昌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北山东路东诚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9993972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良忠
电话:0939—5928936
第二章供应商前附表及须知
一、供应商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康县云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贾良忠联系电话:0939—5928936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甘肃昌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旭霞联系电话:19993972967 |
3 | 项目名称 | 康县云台古镇旅游总体规划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187001JH621224003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采购预算 | ¥4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8 | 招标范围 | 见第三章采购内容 |
9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按合同中约定 |
1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旅游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12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必须合法有效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必须合法有效 |
1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4 |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所有问题应有理有据,恶意质疑将会受到处罚),属于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人答复,属于代理机构答复的由代理机构答复。超出期限提出的质疑将不再答复。 |
1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
16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按照甘财采(2022)1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7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必须合法有效 |
18 |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 | (1)本次招标接收投标文件电子版。(2)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以A4版面统一编制。(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4)供应商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交采购人备案。 |
3.6.2 |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 本采购文件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顺序、字体做限制要求。但所有文字、表格、图片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评审专家因不能辨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3.7.1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12-1915:00:00,地点:线上递交 |
3.7.2 |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时间:2022-12-1915:00: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
3.7.3 | 是否退换投标文件 | 否 |
4.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采购人1人,其余从陇南市公共资源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4.3.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4.3.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
4.3.2 | 注: | 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
二、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
1.1.1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前附表。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供货地点:见供应商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供货时间:见供应商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见供应商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后审的,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供应商资格的具体要求:见
供应商前附表。
1.4.2本招标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方式支付。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分包
本招标项目的分包:见供应商前附表。
1.10偏离
本招标项目的偏离:见供应商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前附表及须知
(3)采购内容
(4)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格式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
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发给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
予以确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招标文
件》同样的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下载招标
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1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人,确
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编制、密封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
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
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
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
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
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
(1)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及对编制内容的理解
(2)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3)工期进度安排及计划
(4)质量保障措施
(5)服务承诺
第七章合同格式
(参照格式)
XXXXXXXXXXXXX
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XXXX
合同
采购单位:
供货单位:
代理机构:
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
甲方:
乙方:
年__月___日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为金项目的中标单位,甲乙双方
经协商,就项目内容、设计方案质量、价格等相关内容,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价格
1、项目名称:
2、合同总价款:¥元(大写:)
合同报价包含: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
方案论证、专家咨询、技术审查及场地占用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
甲方为,在《合同》中所述各处甲方或采购人均为
乙方为,在《合同》中所述各处乙方(或中标单位)均为_。
第三条:规划内容及深度:以中标结果内容为准;
第四条:项目完成期限年___月____日前提交初步成果,__年__月__日前
提交规划成果。
第五条:项目验收
乙方在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后交于甲方,由甲方递交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乙
方应派人配合验收,以验收通过为合格标准。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提交合同额5%的项目履约保证金,甲方不接受银行
保函:甲方在《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28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
金。
第七条:合同款的支付
(双方商定)
第八条:双方应负责任: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评审纪要文件及规划设计任
务书(规划设计要求),并无偿提供满足规划设计所需要的有关调查统计资料。甲
乙双方应及时召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会,并形成纪要作为乙方规划
编制依据之一。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编制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如资料欠缺乙方应及时向
甲方提出。
3、按合同规定时间和数额支付乙方规划设计费用,若遇上级机关对该规划
设计项目不审批或延迟审批等情况,甲方均应支付相应工作量全部规划设计费。
乙方责任::
1、按国家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规定,
在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满足规划设计需要的条件下,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为甲方提
供全套规划设计文件。
2、对承担的规划设计项目,负责及时将规划方案提交报审和将规划成果提
交评审,解释规划执行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完成规划编制过程中必要的般变更,
参加规划行政土管部门组织的规划方案评审和成果评审,但有权不参加其它形式
的评审会议。
3.因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费办法付费,乙方有权终止设计,有权不参加评
审会。
4、由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因其它设计原因造成规划成果质量问题时,乙
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子以纠正:如已造成社会或经济损失,应酌情赔偿,其赔偿费
最多不超过该规划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对项目内容、质量、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问题时,应先通过友好协
商形式解决,如协商开始30天后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
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
给回扣、报销费用等--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中标项目建立供货档案,记录项目执行过程中全部执行情况,并
及时负责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执行过程中执行情况的报告。
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执行项目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违约终止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
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
(1)乙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服务承诺标准:
(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或甲方同意延长限期内完成项目内容及要求;
(3)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
(4)乙方无故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内容的;
(5)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时间
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6)违反本合同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破产终止
乙方如果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采购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
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三条: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四条: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采购文件(编号:;
(2)乙方投标文件;
(3)投标报价表、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等;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
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康县政府采购办执壹份,采购
代理机构执壹份。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监督单位(丙方)
采购执行科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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