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于都金融中心代建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2156.8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56.8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07312024111902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赣州市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于都金融中心代建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 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7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黎圣金 联系电话:18970107073
2024年12月24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姓名 | 证号 | ||
注册建造师 | 宋东平 | 赣2362019202076489 | |
技术负责人 | 宋东梅 | 3600713303620 | |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 施工员 | 张建委 | 0362110400007000262 |
质量员 | 刘婷婷 | 0362210900093000073 | |
安管员(C证) | 赖滨 | 赣建安C3(2021)0105617 | |
标准员 | |||
材料员 | |||
机械员 | |||
劳务员 | |||
资料员 |
工程名称 | 于都金融中心代建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建筑面积 | 1294.37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1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招 标 控 制 价 | 21568496.49 元 | ①施工建安费 21260496.49元,② 设计费 308000.00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 μ= | |||
中 标 总 造 价 | 19341047.06元 | ①施工建安费 19033047.06元,② 设计费 308000.00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 范 围 | 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 化、施工图设计(含土建、道路、给排水、电气、交通标志标线、综合 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绿色建筑设计、消防专项 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 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 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 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 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 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 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协助招标人移交至于都金 融中心代建设施建设项目所有权单位;具体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 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支付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 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 式:①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 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 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变更签证按合同约定计价方式 计量并按50%支付。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 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招标人及县财政部门评审后,支付至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 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变更签证按合同约定计价方式 计量并按50%支付。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 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招标人及县财政部门评审后,支付至 工程结算价的97%。④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3%,在工 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注:设计费和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 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 |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 | 1、设计负责人:朱晓青(证号G3300296597);2、设计其他人员:建 筑专业负责人:王高升(证号20183103215)、结构专业负责人:胡奕 庆(证号S12330254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张家奇(证号 CS223301264)、电气专业负责人:范琛琛(证号DG113300537)、园林 专业负责人:钟建辉(证号G3300346753)。3、项目技术负责人:宋东 梅(证号3600713303620)、施工员:张建委(证号 0362110400007000262)、质量(检)员:刘婷婷(证号 0362210900093000073)、专职安全员:赖滨(证号赣建安C3(2021)0105617)。 |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 |
备注 |
履 约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合同金额的 5% |
担保期限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 | |
担保方式 |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 | |
支 付 担 | 担保金额 | 元 |
担保期限 | ||
担保方式 |
付 担 保 | |||
担保期限 | |||
担保方式 | |||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收到中标通知 书后7天内提交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 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招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 赣州市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上宸工程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 |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4年12月24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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