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第十二师221团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豪杰0991-536005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靳星宇166099310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第十二师221团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师221团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局以师水项发〔20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师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十二师221团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第十二师二二一团
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二师二二一团
3.工程规模:本项目221团中型灌区红星干渠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在原渠线上进行渠道改建;红星干渠12+100-24+664、32+150-35+737、39+000-47+770、52+620-55+600;7+770-52+620段采用管道。
4.本次招标内容为(包含不限于):221团中型灌区红星干渠工程,包含渠道改建、土方开挖、管材采购及安装、土方回填、土方碾压、砂砾石回填、混凝土预制件安装、混凝土浇筑及钢筋制安等工程及相关管材管件、阀件等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的工程竣工证书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3.3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工程竣工证书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出技术负责人姓名)。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额至少4000万及以上)数量至少2项(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证书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项目的干渠或引、输水工程。
3.5财务要求:(1)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具有充分的流动资金投入本项目,保证工程按拟定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顺利。
(3)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或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网站查询确认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3年6月22日10时至2023年6月2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十二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红沙滩路2812号
联系人:梁豪杰
电话:0991-536005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联 系 人:靳星宇、周锐
电 话:16609931025、13029653295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师221团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局以师水项发〔20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师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十二师221团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第十二师二二一团
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二师二二一团
3.工程规模:本项目221团中型灌区红星干渠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在原渠线上进行渠道改建;红星干渠12+100-24+664、32+150-35+737、39+000-47+770、52+620-55+600;7+770-52+620段采用管道。
4.本次招标内容为(包含不限于):221团中型灌区红星干渠工程,包含渠道改建、土方开挖、管材采购及安装、土方回填、土方碾压、砂砾石回填、混凝土预制件安装、混凝土浇筑及钢筋制安等工程及相关管材管件、阀件等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工期(天) |
BTJY12SLGK2023007-01-04 | 第十二师221团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 | 全套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和答疑澄清) | 施工 | 450日历天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的工程竣工证书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3.3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工程竣工证书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出技术负责人姓名)。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额至少4000万及以上)数量至少2项(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证书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项目的干渠或引、输水工程。
3.5财务要求:(1)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具有充分的流动资金投入本项目,保证工程按拟定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顺利。
(3)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或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网站查询确认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3年6月22日10时至2023年6月2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十二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红沙滩路2812号
联系人:梁豪杰
电话:0991-536005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联 系 人:靳星宇、周锐
电 话:16609931025、1302965329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