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屏公询采〔2024〕27号
预算金额14.8万元
招标公司屏山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5721113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屏山县公安局对屏山县公安局屏山派出所档案室改建及整理服务项目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编号:屏公询采〔2024〕27号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公安局屏山派出所档案室改建及整理服务项目
(三)预算资金:14.8万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元整),其中设备类6.8万元,档案整理服务类8万元。报价总价不超过14.8万元且服务类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如超过则为无效报价不得参与比选。
二、比选内容
屏山县公安局屏山派出所档案室改建及整理服务项目
(一)设备类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固定式双面档案柜
1000×600×2400
A型 双面12层
16组
除湿机
HT-500
1台
挂式七氟丙烷灭火罐
定温式20KG
2套
漏水监测器
含全库房满布漏水检测绳
1套
驱鼠器
大功率超声波
1套
防盗报警器
红外防盗
1套
视频监控
包含监控摄像头2个。硬盘录像机1套。POE交换机1套。10T硬盘1块。21寸显示器1台。
1套
防虫药
植物系列
1箱
吸尘器
标准
1台

报价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售后服务等额外费用
(二)服务类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预算单价
预算量(结算时据实结算)
户口档案(2CM)
档案整理数字化
47元/件
336件
PY9 (4CM)
65元/卷
455卷
PY3 (4CM)
65元/卷
320卷
PY2(4CM)
65元/卷
110卷
条目录入
0.43元/条
22000条

三、合格的服务机构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服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 月31 日至2025年1 月3 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7:00),在屏山县公安局611办公室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5721113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均需盖章)。
五、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人于2025年1月6 日上午10:00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屏山县公安局612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六、比选信息发布媒体
本比选邀请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或者电话邀请。
屏山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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