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剑阁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金额
748.3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48.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奂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28-841635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阁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施工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23】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项目资金(剑财预【2023】 79号)(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3】17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白龙镇。
2.2 建设规模:剑阁县白溪浩河流域白龙镇境内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及化粪池建设、河道及沟渠生态治理、污水直排口整治、,新建污水管网共计11.57千米,污水检查井390座,化粪池1座,生态溢流坝1座,生态沟渠200米,河道生态护坡4350平方米,生态湿地800平方米,污水直排口整治1100米。
2.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48.38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 (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10月26 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0时 3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  市(州))(网址: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网站 (gyggzyjy.cn) )—“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1月15日10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地    址:剑阁县剑门大道11号
邮    编:628008
联 系 人:奂先生 (异议受理)
电    话:1868399886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R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66号安格斯国际中心1栋1201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8416354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10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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