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绿化苗木、路灯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绿化苗木、路灯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绿化苗木、路灯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TLGCW2023-74(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人为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绿化苗木、路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绿化苗木、路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位于乐清市千帆路,起点与宁康西路相交,终点与宁康东路相交,道路总长约5585m,现状宽度40m,改建后一般路段红线宽度40~44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 本标段区间包括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设备安装)。 一标段总投资3532万元,项目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总工期为300天。 2.2招标范围: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绿化苗木、路灯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在50万人民币以上;提供2020年度至2022 年度清晰有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条及以上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3.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0-2022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2020-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0-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或招标人列为黑名单的响应单位。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一份用户出具的产品履行合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绿化苗木、路灯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于2023 年09月24日至2023 年09月29日,每日09时至17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投标,填写完整的《投标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登记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119825462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户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土建工程专业分包13工区项目部 账号:5400 0994 6500 015 开户行:台州银行温岭支行 联行号:313345405089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5.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件,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方式,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和网上报价,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招标人指定邮寄地址,所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为完整的扫描件(完整的扫描件PDF版),未按要求上传文件则视为重大偏差,评标以投标文件扫描件为准,上传至网上的报价为含税报价。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月11日 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请投标人提前用顺丰快递邮寄纸质响应文件,并设置派送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9时30分时间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经中路明远大厦6楼,收件人:武永,联系方式:18550880514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绿城小区B幢2单元301室 联 系 人:武永 电 话:18550880514 电子邮件:1198254621@qq.com 9.公告附件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项目千帆路改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绿化苗木、路灯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登记表。 2023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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