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玉普乡至波密段交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史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10-64997351
中标联系人-0891-6040053
公告正文
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玉普乡至波密段交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玉普乡至波密段交工验收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78万元,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全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全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1日12时00分到2023年08月09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时5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时50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891-683910118037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10-64997351
电子邮件:xzxmzx666@126.com
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
检测、玉普乡至波密段交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交通运输厅关于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3268号)批准建设,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玉普乡至波密段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交通运输厅关于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玉普乡至波密段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3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交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
灾害影响点整治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玉普乡至波密段交工验收检测。
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2.1.1概况:
(1)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包括六个路段和一个工点灾害治理路段,路线全长364.025公里,灾害影响点累计影响路线总长30.965km,涉及11处灾害影响点,其中:滑坡5处;
泥石流21处;
崩塌20处,水毁10处;
碎屑流14处,涎流冰1处;
路基塌陷7处,不稳定坡及堆积体34处。
本项目基本利用现有公路进行改建,保持原旧路不变,仅对路线附近威胁道路安全的灾害点进行整治。
建设内容包括治理病害,实施隧道工程,增设必要的排水,增设防扩和交通安全设施等。
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
2014)执行。
核定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预算总金额为1146604099元。
(2)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玉普乡至波密段起点位于玉普乡东侧玉普检查站,终点为波密县城东侧扎木南大桥,路线全长61.384公里(其中完全利用33.504公里,提质改造27公里,改建0.88公里,断链4处)。
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II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
2014)执行。
核定施工图预算总金额为10589316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2176835元。
2.2服务期为:4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含施工准备期)24个月,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即全一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
(1)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及交工验收检测工作;
(2)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玉普乡至波密段交工验收检测工作。
2.4质量目标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及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持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本项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任务和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任务。
施工监理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检测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
1、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1.4.4的要求;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过;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内未因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过;
4、投标人最近三年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C、D
级(如为联合体投标,持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本项要求);
5、不得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投标单位或禁入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
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
(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或改扩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岗项目;
拟委任的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所有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如有虚假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并列入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评价系统。
部分省份社保系统改革,只能打印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的,医疗、工伤保险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
3.上述主要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只有在出现下列不可抗力情况下,才能以不低于原拟派人员资格的其他人员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中标资格:(1)拟派人员重伤、死亡;
(2)拟派人员因涉嫌犯罪或诉讼而被有关执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
(3)拟派人员因突发性重大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骚乱等社会非正常事件)不能到位;
(4)拟派人员已离开原工作单位;
(5)拟派人员执业资格因各种原因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要求。
4.因业主单位对进场人员不满意,勒令中标单位进行人员更换的,可不受以上第3条规定的限制。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最近三年(指2020-
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2022年末营运资金(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不小于200万元(若财务状况不能满足要求时,投标人须提交银行信贷证明)。
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体能力须满足营运资金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每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的要求)。
截至2023年8月9日23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
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2021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
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优先引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等级。
截至2023年8月9日23时59
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2个,且联合体一方承担监理工作,另一方承担交工检测工作。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9时5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
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政编码:850000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史先生联系人:王先生、赵先生
电话:0891-6839101电话:010-6499735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xzxmzx666@126.com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拉萨市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昂康东路支行
账号:25980001040014633账号:0200006309020136172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0891-6040053
2023年7月21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信用评价等级和评价分数高者(优先选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标
果,若评分相等的投标人均未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参评,则以交通运输部信用评1

价结果为准);

(2)报价较低者;
(3)随机摇号;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
投标函填写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投标报价、质量要求
及安全目标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
文件填写及组成
填写
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形式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评审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1与响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
2.1.3应性
投标报价
定具体数值
评审
标准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
投标报价唯一性
定具体数值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安全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适用于联合体
未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投标的情形)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7项规定
工程师选择
11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内
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
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
义务;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存款账户信息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资质等级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类似项目业绩
2.1.2评审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信誉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和工地试验室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授权负责人资格项“总监理工程师和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3.1.6项规定
12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0分主要人员:20分
分值构成(
2.2.1业绩:20分
总分100分)
履约信誉:5分财务能力:5分评标价:50分
本次招标设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其中的一种作为该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价E=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
当采用方法一、二、三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
①当N<6时,n1、n2均取0;
②当N≥6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去掉n2个最低评标价;
n1在取值区间1~M-
1中随机抽取(最小为1),n2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
M=N/4,M向下取整。
N为现场开标有效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参与计算。
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1个最高值和n2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方法一:二次平均法
对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进行第一次平均,对所有小于或等于第一次平均值的评标价(不包括去掉的n2个最低评标价)进行第二次平均,第二次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P。
评标基准价
2.2.2※方法二:随机系数法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P=(Emax-Emin)×K+Emin
Emax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
Emin去掉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最小值。
K基准价系数,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X、Y两个系数构成,K=(X+Y/10)/10,其中X、Y各设10个系数,分别为0、1、2、3、4、5、6、7、8、9。
※方法三:随机权重法评标基准价P=A×K+B×(1-K)
A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的平均值
K权重系数,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X、Y两个系数构成,K=(X+Y/10)/10,其中X有4个系数,分别为3、4、5、6;
Y有10个系数分别为0、1、2、3、
4、5、6、7、8、9。
※方法四:随机低价法(适用于N≥5)评标基准价P=去掉m个最低评标价的最低价m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n3~n4,步距为1。
n3=N×0.2,n4=N×0.7,n3、n4向下取整。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13
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的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3差率计算公
偏差率保留11位小数(四舍五入法)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标准
分值
条款号评分因素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监理大纲(或监理
0分
/
方案)和措施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
2.2.4(1)技术建议书0分0分
/
重点与难点分析
对本工程的建议0分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6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条件
10分
资格与业绩的个人业绩加2分,最多加
2.2.4(2)主要人员20分4分。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
10分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10分
责人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
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
2
本项目E1=1.5;
E2=1.0。
2.2.4(3)评标价50分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1
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2
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设置E、E,但E应大于E。
1212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九位,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
五入”,最低得零分。
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1
2分。
2.近五年(2018年1月1
其他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
2.2.4(4)业绩20分企业业绩20分
因素间为准)每增加独立完
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
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
)施工监理任务加1分
14
,最多加8分;
信用评价结果得分:以
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
区交
通运输厅最近3年发布
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上述3
年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
输厅有评价的以西藏自
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价优
先。
a.近3年来投标人连续
3年信用等级均为AA
级的,得5分;
履约5分信用评价5分b.近3
信誉
年来投标人连续3
年信用等级均在A
级及以上,但未达到上
述第a项规定的,得4
分;
c.投标人最新1
年信用等级认定在B
级及以上,但未达到上
述a、b两项规定的,得
3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此项加分针对持有监理
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15
财务
5分财务能力5分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5分
能力
第1条修改为: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第3.1项~第3.5项修改为如下,第3.6项~第3.9项序号按次序递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A+B+C+D。
16
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的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若某个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标段数量超出或满足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步骤确定各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1)依据各投标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优先选择次序确定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标段,当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标段数量满足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则该投标人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即在其他标段中该投标人不再参与排名,该排名也不由其他投标人递补);
(2)在确定了上述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的中标候选标段后,所有放弃中标资格的标段排名由相应标段的投标人依次递补(只向上递补1个名次);
(3)重复上述(1)、(2)步骤,直至确定所有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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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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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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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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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或MAC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21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在交易系统中上传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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