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一期二标室外园林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401-002
预算金额1667.0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777539446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一期二标室外园林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一期二标室外园林景观工程 |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401-002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高教科创城运营有限公司 | |
地址 | 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街道凤凰东路 476 号投资大厦 6 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工0551-656780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蜀山区宿松路与繁华大道交口皖投万科产融中心 G1 栋 905 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1777539446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24日08: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16670325.66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吴先继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31559681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业绩名称:皖投新悦里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时间:2021.11.5 金额:24158600.88元 | ||
奖项 | 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皖建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17090798.65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葛旭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12145254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业绩名称:史村安置点室外景观工程 时间:2021.5.10 金额:20088862.38 元 | ||
奖项 | 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棕润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16166655.06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许庆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92017099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业绩名称:合肥城建琥珀东澜赋听澜苑景观道排及规划弹性道路 时间:2021.6.11 金额:20989214.00 元 | ||
奖项 | 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9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按72850元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将以上费用支付给代理公司。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服务费7285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蜀山区宿松路与繁华大道交口皖投万科产融中心 G1 栋 905 室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17775394462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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