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街道虹西村秸秆堆放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通州区金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9
公告正文
金沙街道虹西村秸秆堆放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街道虹西村秸秆堆放点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州区金沙街道虹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金沙街道虹西村西19组;
2.1.2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额约为8万元;
2.1.4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12日
2.2招标范围:虹西村19组建设长80米,高1.8米砖砌围墙,以及长6米钢制大门,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必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5月18日 17时00分至2023年 5月29 日 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5月29日14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发布。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通州区金沙街道虹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通州区金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 址: | 通州区金沙街道虹西村村部 | 地 址: | 通州区金沙街道金霞路1515号(张家港银行隔壁金沙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
联系人: | 瞿先生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 话: | 15190987789 | 电 话: | 0513-86529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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