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现将我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四期红火蚁疫情防控监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序号 | 预计采购时间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备注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 1 | 2023年12月 | 1.服务内容: 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红火蚁疫情监理工作,监督红火蚁疫情防治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是否按要求开展工作,完成规定区域内的红火蚁疫情监测工作,及时评估防治方防控区域内的疫情发生动态,指导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 监理范围包括: (1)农用地: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及养殖坑塘约4258公顷; (2)非农用地:农村宅基地、公路用地、工业用地、草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农村道路、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沟渠、公用设施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园与绿地、广场用地等区域。 (3)项目消杀总范围不少于7845公顷。 2.服务要求 (1)监督检查:对于防治方在防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现象应及时制止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通知采购方;对于防治方不服从监理的行为,需及时告知采购方。 (2)数据记录:防治方施药时监理方必须派人同往并填写表格记录和地块GPS位点信息(附带地理信息标识的图片),同时拍摄GPS监测照片(重点监测地块拍摄不少于2张现场图片,尤其是出现疫情的地块),提供监测测点位置示意图,做好实时记录。 (3)疫情监测:对项目区红火蚁疫情两次防控药前、施药后第15天、第30天、2个月分别进行一次疫情抽样监测工作,每次不少于190个,合计不少于1520个样点,设置需合理、科学,覆盖监测范围中各种地块类型。 (4)疫情反馈:定期向采购方报送监理数据。监测过程中,对出现的疫情达到二级及以上的监测点,需在24小时内反馈给防治方,同时拍摄GPS监测照片,提供位置示意图,以便及时处理疫情。 (5)防控效果评价:按照《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49部分:杀虫剂防治红火蚁》(GB/T17980.149-2009)、《红火蚁专业化防控实施规程》(NY/T3541-2020)等国家标准,根据药前后处理区、对照区活蚁巢数量、平均工蚁数开展防控效果评价。 (6)信息报送:应用省级红火蚁信息化监测系统、小程序,指导镇级工作人员使用系统,确保系统使用率达到90%以上;定期统计报送防控区域内各种生境红火蚁疫情发生面积、防治面积、防控面积。 (7)专家评估:监理方中期、终期组织独立专家组(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现场评估工作,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防治方、监理方中期、终期报告出具专家评估意见。 | 50万元以下 | 报价单请发送至: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nyk@szss.gov.cn |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18998523766,联系人:郭工 |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