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原县西关棚户区国有土地上建筑物鉴定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太华路与凤城三路十字西南角禾旭四海中心1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GL-2023-ZC014
项目名称:三原县西关棚户区国有土地上建筑物鉴定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4,53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西关棚户区国有土地上建筑物鉴定检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4,53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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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建筑物鉴定检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4,539.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西关棚户区国有土地上建筑物鉴定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西关棚户区国有土地上建筑物鉴定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3.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完整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3.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3.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0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能力附表有相应检测项目)并具备质量监督部门核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具备陕西省住建厅颁发的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可靠性综合检测,评估,鉴定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太华路与凤城三路十字西南角禾旭四海中心10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路与凤城三路十字西南角禾旭四海中心10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路与凤城三路十字西南角禾旭四海中心1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 (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池阳街西段
联系方式:029-32282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路与凤城三路十字西南角禾旭四海中心1002室
联系方式:029-87543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29-87543079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