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9.3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b-2022-271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艳梅
中标公司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29.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YZB-2022-271(招标文件编号:ZYZB-2022-271)
二、项目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4号楼八层
中标(成交)金额:29.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 | 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 | 提供安全服务工具的上架安装、策略调试;配合对WAF、威胁探针、WebVPN、漏扫、安全运营平台等安全服务工具进行定期安全策略优化等。 | 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对应用系统、集成环境等内容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学校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提供Web应用防护、综合威胁分析、访问控制、漏洞扫描、安全运营等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 2022年07月02日至2023年07月01日 | 为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提供相关专业应用服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学校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按照工作内容及合同规定日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林(组长)、赵军武、苏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39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4941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联系方式:朱艳梅、刘晶晶、李倩、王世杰、卢雪、张书玲010-60624505转807或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艳梅、刘晶晶、李倩、王世杰、卢雪、张书玲
电 话: 010-60624505转807或816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
中钰招标
ZHONGYUZHAOBIAO
招标编号:ZYZB-2022-271
采购人: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第七章合同条款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
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13点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YZB-2022-271
项目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29.50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9.5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网络安全运 维硬件服务 | 1 项 | 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对应用系统、集成环境等内容的安 全状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进一 步加强学校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提供 Web 应用防护、 综合威胁分析、访问控制、漏洞扫描、安全运营等服 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
投标人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07月02日至2023年07月0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发展;政
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方式:线上报名。请先将下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
zhaobiao03@zyzbdl.com,致电010-60624505-807完成后续报名流程及支付标书费用。
(1)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供应商单位开具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自拟,但必须
包括法人签字或人名章,单位公章,以及授权事项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报名事宜,需明
确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
加盖公章)。
按照报名人的不同,选择发送对应的资料至上述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2室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1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2室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64941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联系方式:朱艳梅、刘晶晶、李倩、王世杰、卢雪、张书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艳梅、刘晶晶、李倩、王世杰、卢雪、张书玲
电话:010-60624505转807或81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表为准。
重要提示:磋商文件中,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
失或者无效,将导致响应被视为无效响应,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补正。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4941931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联 系 人:朱艳梅、刘晶晶、李倩、王世杰、卢雪、张书玲 电 话:010-60624505 转 807 或 816 |
1.3 | 本项目采购预算资金:人民币 29.50 万元,财政资金。 |
*2.2.3 |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审核依据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 |
2.2.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2.6.1 |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2020﹞ 46 号),办法所称中小企业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 1) 确定的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 和微型企业,但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 2)本 项目【否 】属于预 留份额 专门面向 中小企 业采购; 【否】属 于预留 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3)如 本项目属 于预留 份额专门 面向中 小企业采 购的, 本项目 拒绝大型 企 |
业参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中 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 4)如 本项目属 于预留 份额专门 面向小 型、微型 企业采 购的, 本项 目拒绝 大型、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不适用) 1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并 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文件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按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 写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2.6.4 | 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6.5 | 供应商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供应商按照本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 |
5.1 | 澄清截止日期: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3 日 |
7.1 | 语言:中文 |
*8.1.2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部分: 其中第 2 项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如提供审计报告作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的,需提供 2020 年度或者 2021 年度的审计报告。 |
*8.2 | 磋商 文件 数量: 正 本 : 1 份 ; 副本 : 3 份 ; 电子 版 : 1 份 ( 包含 : PDF+ 最 终 Word 版响应文件 )。 (注:电子版 的 PDF 文件是指全部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采 用 PDF 格式,载体形式为 U 盘,并在载体上注明 /标记项目名称、包号(如 有)及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正本响应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 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电子版 ,其投标将被 |
视为无效投标。) | |
9.5 | 本项目不得转包。 |
10.1 | 报价币种:人民币 |
11.1 | 响应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 |
* 12.1 | 保证金:人民币 3000 元(大写:人民币 叁仟元整) 递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未到账视为未提交保证金。 递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磋商保证金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参 见附件 2)等非现金形式。 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华威支行 账号:671 015 888 银行行号:3051 0000 1571 在“转账用途”中标明 “磋商保证金 ZYZB-2022-271” 注: 1、磋商保证金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无效。 2、磋商保证金应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 |
13.1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3:00 至 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3:30 (北京时间) ,逾期 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 C 座 11 层 1102 室第二会议 室。 |
13.4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 C 座 11 层 1102 室第二会议 室 |
22.2 | 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 |
情形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 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情形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 企业。 情形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 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特别说明: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报价扣除。 2、如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 企业。 3、小微企业不得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企业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审核依据为:供应商根据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否则不予 认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根据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格式如实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 则不予认定。 | |
27.1 |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 / 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 % 的履约保 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参见附件 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30.1 |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
(1)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用。 ( 3)成交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 种 ( 4)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 有成交服务费。 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无论供应商是否填报,都视为此费用已经包含 在磋商报价总价中。 成交服务费账户 户名: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大望路支行 账 号:152 786 061 银行行号:3051 0000 1678 | |
34.1 |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 1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2 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010-58528750 /010-58528760 传真:010-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 |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
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如适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
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
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
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
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
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
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
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交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
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
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
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
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
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适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
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
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
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
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
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
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
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
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
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个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
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
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
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
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
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投标。
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为联合体牵头方,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采购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
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
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
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
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采购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
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后自行失
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采购人。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送采购人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份,联合体成员
各份。
(本页无正文)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需完全注明联合体其它方组成成员)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招标编号:ZYZB-2022-271
二、项目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4号楼八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29.3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
服务要求: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对应用系统、集成环境等内容的安
全状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学校业务
系统安全保障,提供Web应用防护、综合威胁分析、访问控制、漏洞
扫描、安全运营等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范围:提供安全服务工具的上架安装、策略调试;配合对
WAF、威胁探针、WebVPN、漏扫、安全运营平台等安全服务工具进行
定期安全策略优化等。
服务时间:2022年07月02日至2023年07月01日
服务标准:为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运维硬件服务提供
相关专业应用服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学校业
务系统安全保障,按照工作内容及合同规定日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
作任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晓林(组长)、赵军武、苏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金额:0.4395万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64941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联系方式:朱艳梅、刘晶晶、李倩、王世杰、卢雪、张书玲
010-60624505转807或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艳梅、刘晶晶、李倩、王世杰、卢雪、张书玲
电话:010-60624505转807或816
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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