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HBXT-2023-10882]-比选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t-2023-10882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国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倩宇19834278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BXT-2023-1088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预算金额为6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咨询、草拟、审核及修改各类法律文书、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法律支撑、合同审核、法律培训支撑、协助办理工商事务等服务。
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选1名中选人。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5.66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技术要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本比选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2资质证书:参选人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经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若以分所名义参选,需提供总所的授权。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的非诉讼法律顾问类似项目业绩(单项目合同或框架合同金额需达到5万元或以上(含税)),业绩需涵盖民事、行政两个类别,每个类别至少提供1项业绩。
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含封面、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②需附合同甲方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2.1.4人员要求:参选人需为本项目提供1名执业律师。(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用工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
2.1.5参选人需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0日起)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1.1登记购买: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1.2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为支付宝。
4.1.3比选文件下载:代理机构对潜在参选人的支付信息审核完成后,潜在参选人即可登陆“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文件费用发票开具方式,详见附件:发票开具指引。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八一广场邮政大楼三楼长治电信分公司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国女士
电 话:0355-3520016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430010
联 系 人:王倩宇、鲍娜、吕杨、刘丽萍、刘昀
电 话:19834278001
电子邮件:wangqianyu.gyl@chinaccs.cn
户 名: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1530018410006918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3月31日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BXT-2023-1088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预算金额为6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咨询、草拟、审核及修改各类法律文书、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法律支撑、合同审核、法律培训支撑、协助办理工商事务等服务。
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选1名中选人。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5.66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技术要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本比选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2资质证书:参选人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经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若以分所名义参选,需提供总所的授权。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的非诉讼法律顾问类似项目业绩(单项目合同或框架合同金额需达到5万元或以上(含税)),业绩需涵盖民事、行政两个类别,每个类别至少提供1项业绩。
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含封面、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②需附合同甲方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2.1.4人员要求:参选人需为本项目提供1名执业律师。(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用工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
2.1.5参选人需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0日起)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1.1登记购买: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1.2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为支付宝。
4.1.3比选文件下载:代理机构对潜在参选人的支付信息审核完成后,潜在参选人即可登陆“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文件费用发票开具方式,详见附件:发票开具指引。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八一广场邮政大楼三楼长治电信分公司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国女士
电 话:0355-3520016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430010
联 系 人:王倩宇、鲍娜、吕杨、刘丽萍、刘昀
电 话:19834278001
电子邮件:wangqianyu.gyl@chinaccs.cn
户 名: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1530018410006918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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