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部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部分)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3]17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抗疫综合楼)、污水处理站、汇流排间三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 28820平方米,其中地上 20000 平方米,地下8820 平方米(含人防 1650平方米,位于地下2层,战时为甲类核5常5级医疗救护专业队工程装备掩蔽部,平时为地下机动车停车库)设地下停车位99个。项目建成后疫情时可投入使用的病床共270床,其中普通隔离病床200床、ICU病床60 床、负压病房病床10床。本项目采购电梯7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电梯数量7部,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包括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维护保养)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除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符合上述资格外,还应具备: 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②应具有电梯制造商(须满足本项目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8 09:00:00 至 2024-12-18 09:29: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部分) | 0 | 无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28号 |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西门9层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梅经理 | 联系人: 郝慧丽 |
电话: 13933055027 | 电话: 0311-83807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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