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501.41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旭东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松0512-573622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15377001001
鹿城路北延(萧林路-中环北线)工程LCLSJ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鹿城路北延(萧林路-中环北线)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南起现状萧林路-鹿城路交叉口,向北跨越张家港V级航道建设桥梁,与广福路相交后,向北继续延伸至中环北线-风雷河路交叉口。鹿城路北延(萧林路-中环北线)工程改造全长约1.059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兼二级公路,改造后标准红线宽度26~38m,全线为双向4车道规模。项目投资估算约为29501.4151万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计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LCLSJ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含1座张家港大桥、2座地面小桥)、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监控、扬尘污染防控及沿线附属工程(路灯照明、雨污水、管线综合、共杆等配套设施)的勘察(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如需)),并须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文件和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相关工作。
其中:勘察(测)是指为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其他服务包括老路老桥检测(如需)、地下管线物探(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备案)、期间造价控制等;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即派驻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组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配合招标、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扬尘污染防控设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项目完工后地下物探(含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设计变更、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和效果视频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勘察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合同范围的权利。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45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通过审查之日起45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文件(如需))、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成果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与设计成果一并提交;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5)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人数不少于1人),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查会务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
(6)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勘察(测)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注:若投标人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应与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c.按《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须满足a或b的要求)
a.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城市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b.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城市道路)设计项目。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城市道路)勘察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c.投标截止当天,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f.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建管处解释为准。
(4)项目负责人要求:
a.项目负责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城市道路)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工时间和内容以厅系统中备案信息为准);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或可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缴费证明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请自行下载。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电  话:0512-50360507
联系人:唐旭东、骆赛
 
招标代理: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楼
电  话:0512-57362278
联系人:王松
邮  箱:676305895@qq.com
9.其他事宜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2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7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①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如需快递,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获取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万元;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本项目的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9)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 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8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0)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议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使用说明或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 025-52853032)。
(11)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12)投标申请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58182190。
(13)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密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3分
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设计成果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
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和建设条件认识
3分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勘察设计思路
10分
勘察设计总体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对该项目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扬尘污染防控设计方案
3分
扬尘污染防控设计方案完整、可行。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3分
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分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重点、难点及关键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3分
从服务内容、技术程序、人员配置、质量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关明确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其中后续服务人员配备齐全、经验丰富,服务承诺有效、得力等方面进行评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
20分
a.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12分;
b.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
注:加分项业绩要求为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城市道路)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道路等级、完工时间和内容以厅系统中备案信息为准)。
c.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指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得2分,如有在建工程有1 项扣0.5分,最高扣2分。
注:在建工程指资格审查表表6中未取得相关图纸批准文件的工程、表7新中标工程表中的工程和表17在“某在建工程中任职”中的在建工程,投标人如认为上述附表中的工程为非在建工程的,需自行上传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等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在建工程。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指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分,E2=0.05分;投标人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5分
a.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的得基本分3分;
b. 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有一项得0.25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人须上传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
企业业绩
15分
a.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11分;
b.投标人业绩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
注:①加分项业绩要求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城市道路)勘察设计工作。
②同一个项目(同时包含设计与勘察的)视为一个业绩;不同项目(1个为设计,1个为勘察的)视为一个业绩;
③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书职责分工进行统计,即:联合体牵头人只统计设计业绩,成员单位只统计勘察业绩。
履约信誉
10分
江苏省信用评价等级
6分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a.信用等级为AA级和列入红名单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6分;
b.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c.信用等级为B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d.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
a.信用评价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定A企业,Z按85计算。
b.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0计算。
c.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50计算。
d.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履约考核等级最低的履约考核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履约考核等级。
苏州市履约考核等级
4分
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建(2019)11号),对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投标人的履约考核等级进行评定。
其履约考核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4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
a.履约考核等级为优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分为满分4分。
b.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定良)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分为0.8X~0.95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注:
a.履约考核无评定分值的等级为良的企业,Z 按85 计算;暂良的企业,Z 按85 计算。
b.从业单位履约考核评分≥95分,但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的,企业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Z按95分计算。
c.从业单位若在季度履约考核中无项目或标段参与考核,等级评定为“暂良”。从业单位在本市上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评定为优、良的,在当季度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的,其履约考核等级 可以按照上季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季度。延续一季度后,仍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且无失信行为信息的,其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调整为暂良。
d.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履约考核等级最低的履约考核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履约考核等级。

 
 
2023年04月06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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