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广中路街道办事处广中路街道垃圾房的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hh202413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3107016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正沪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021-618166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中路街道垃圾房的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H202413005
项目名称:广中路街道垃圾房的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33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33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垃圾房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从硬件建设与软件配套双管齐下,以“居民使用方便、设备经久耐用、政府便捷管理”为设计理念,做到分类管理精细化、投放环境精致化、科技赋能精良化,全面满足市级对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II类投放点考核评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00号1203室(电梯出门往右)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00号1203室(电梯出门往右)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 时至11时,下午 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将如下资料发送至上海申正沪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ZHH6677@126.com)。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日期为获取采购文件当日)。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将上述1套资料并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发送至上海申正沪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ZHH6677@126.com),经比对通过且收到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等附件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报价人。
磋商文件工本费转帐至:
户 名:上海申正沪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帐 号:2900000010120100697728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广中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31070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正沪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00号1203室
联系方式:李经理;021-61816677、13262733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
电 话: 13262733317
广中路街道垃圾房的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H202413005
项目名称:广中路街道垃圾房的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33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33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垃圾房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从硬件建设与软件配套双管齐下,以“居民使用方便、设备经久耐用、政府便捷管理”为设计理念,做到分类管理精细化、投放环境精致化、科技赋能精良化,全面满足市级对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II类投放点考核评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00号1203室(电梯出门往右)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00号1203室(电梯出门往右)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 时至11时,下午 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将如下资料发送至上海申正沪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ZHH6677@126.com)。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日期为获取采购文件当日)。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将上述1套资料并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发送至上海申正沪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ZHH6677@126.com),经比对通过且收到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等附件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报价人。
磋商文件工本费转帐至:
户 名:上海申正沪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帐 号:2900000010120100697728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广中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31070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正沪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00号1203室
联系方式:李经理;021-61816677、13262733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
电 话: 1326273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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