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永久校区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风味套餐餐桌椅风味餐食堂三楼设施设备配备咸炖汤荤素搭配类大众伙食夜宵智慧食堂建设设计规划餐厅应急保障预案消防器材排烟道清理生产流程大型餐厨设施设备节日时令特色菜品餐具的及时回收食堂进一步装修改造大米菜品更换食品原材料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餐厨用具维护食品加工校园卡机中式米面主食类餐饮供应场所美化主荤菜早餐厨房抽排系统食堂实行装修升级活动等供餐节俭用餐食堂二楼肉菜搭配类菜品保证每份净肉小炒房屋本体大型修缮净肉菜面粉午晚餐称重自助餐美化提升茶歇服务西式主食类食品留样方案餐厅文化建设食堂饭菜供餐保障食堂垃圾推行光盘行动包间工作餐装修设计图纸花荤菜餐厅及员工卫生培训内容功能区域划分膳食中价菜设计效果图大伙供餐食堂服务设施设备配置网络食油中西面点特色餐食品卫生方案食堂桌椅风味咸菜类食堂装修改造自行添置设备素菜青菜类食堂现有已配置的设备燃气食盐餐厅的装修改造风味档口厨具灭蝇灯具食堂的环境装饰食堂维修建设基金大型活动明厨亮灶监控系统升级优化空间优化高价菜清真档口餐具分类及洗消毒方案可移动性厨房设备下水道保障性伙食垃圾清运改善用餐环境消毒灯具水果排烟管道食堂设施设备调味品菜单卫生消毒餐饮服务经营布局西式简餐灭火设备粉面专业设施设备饮料大中小型设备购置更新大厅点餐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1z24025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755-838819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2402530项目名称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永久校区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起始日期2024年10月08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10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一食堂,该食堂共三层,总建筑面积4722㎡(其中:一楼:1276㎡,二楼:1830㎡,三楼:1616㎡)
面积/数量4722.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其他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5年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招租底价0元/月
租金支付方式其他资产用途限定食堂
履约条件经营服务要求
1. 经营方案
1.1.规划布局:承租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对食堂实行装修升级,但须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占用食堂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调整窗口经营类型,不得减少大众伙食窗口所占比例。
1.2.报备:承租方如需调整经营布局、加设摊档或增加新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价格、主材与辅材分量比例说明等),报出租方核准后方能实施 。
2.食堂经营及价格要求
本食堂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者需按照各楼层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服务,同时兼备如自习、文化展示、师生活动、赛事观看等多功能空间功能。各楼层的经营服务要求如下:
2.1 食堂一楼经营服务要求
食堂一楼定位为美食广场,经营范围包括风味套餐、小炒、粉面、中西面点等各类特色美食。承包经营者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至少规划开设10个特色风味窗口(招租文件中需提供各风味窗口菜单)。
2.2 食堂二楼经营服务要求
食堂二楼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大众伙食(即保障性伙食,以下简称大伙),并按照学校要求开设西式简餐、风味档口和清真档口,承包经营者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目标及要求提供优质的大伙供餐服务,承包经营者必须做到:早餐:流质品种至少5个,中式米面主食类至少15个,风味咸菜类至少3个,西式主食类至少6个;午晚餐:主食至少5个,主食和副食(菜)总量至少30个。每月应有20%以上的菜品更换。
2.3 食堂三楼经营服务要求
食堂三楼作为多功能空间,承包经营者应做出合理规划,如配合大型活动、会议、活动等供餐,应具备自助餐、包间工作餐、大厅点餐等供餐服务形式。
2.4积极推进节俭用餐,推行光盘行动,窗口设置“半份半价”;丰富夜宵种类,与正餐菜式有明显区分。承租方应配合传统节日气氛,主动承担食堂的环境装饰及节日时令特色菜品供应工作。
2.5 价格控制及经营服务要求
2.5.1价格控制:食堂基本大伙经营毛利率不得超过35%。食堂饭菜的供应价格必须经学校审定,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大伙档口的午、晚餐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3:4:3。其中,低价菜1-2.5元(含)以下(青菜类),中价菜2.5元--5元(荤素搭配类),高价菜5元以上(荤素搭配、净肉菜等),最高价不得高于7元,其中净肉菜不得低于100克,无汁无汤的菜不少于150克,带汁的菜不少于180克,带汤的菜不少于200克,肉菜搭配类菜品保证每份净肉不少于60克;风味餐、特色餐、小炒等按学校规定和市场行情另行定价,其经营毛利率不得超过40%。如开设称重自助餐,品种不少于16个(主荤菜不少于6种、花荤菜不少于6种、素菜不少于4种)另配甜、咸炖汤各一种,、水果不少于一种,主食不少于两种,称重菜价根据市场行情一菜一价定价,饭菜单价及其调价均须根据成本核算后报学校审批,并按审批意见执行。
毛利率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营业收入-原材料成本-水电燃气费用)÷营业收入×100%。
2.5.2承包经营者须做到定价合理,菜价稳定,保障供应。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饭菜单价及其调价均须由承包经营者核算后向学校申报审批,并按审批意见执行。承包经营者必须每季度向学校提交饭菜单价及相关经营情况。
2.5.3各类经营项目应提供种类多样的餐品以满足不同饮食需求。在提前预订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品种丰富的自助餐或者茶歇服务,能满足学校公务接待以及各类活动所需的餐饮服务需求,并可提供餐饮发票。
2.6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工作。
2.7经营时间要求:
结合学校师生作息时间合理安排食堂营业时间,每日按时营业,具体营业时间要求如下:
早餐:6:40——9:00;午餐:11:00--13:00;晚餐:16:30--19:00;夜宵:19:00--22:00。
实际经营过程中按学校要求做相应调整。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按照学校安排做好供餐保障与膳食服务。
3.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要求
3.1.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和承租方规定的食品加工、贮存、销售的生产流程及规范进行操作。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上岗,且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的采购、清洗、加工、制作、贮存、销售等环节符合广东省高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3.2.遵守食品原料采购相关规定,设有专职采购员。所有原材料应向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应按照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全面纳入“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管理,切实落实食堂食安监管、阳光采购等相关工作要求。确保食品采购的安全、可靠,不得采购、使用过期变质及伪劣食品,采购大米、面粉、食油(非转基因)、食盐、调味品、饮料等主、副食品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3.3.应对所使用场地的卫生安全负责、饮食安全、食堂资产安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负全责。生产场地应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加工、销售场所应配置足够的灭蝇灯具、消毒灯具。定期(每半年)对隔油池(井)的油污、杂物进行清理。
3.4.如自有中央厨房或有中央配送能力,自有食品原材料独立检测室或有合作检测室,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原材料正规供应渠道证明。
4. 人员配备要求
4.1.根据食堂各经营项目的需要,对人员进行科学的合理配置。
4.2.所有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所有人员上岗前需要经过公司的岗前培训,具备基本的服务素质及岗位操作能力,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4.3.保证按时营业,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校方的实际需要。员工应统一工衣、工帽、工牌,佩戴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口罩和手套等装备。
4.4.拟安排到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应有中高端人才就餐的企事业或高校食堂(1000人以上就餐规模)项目管理2年以上的经验,熟悉高校食堂各项运作流程并具备相应的问题处理能力,能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抗压能力及接受能力强。经学校面试后方可上岗,如无特殊情况,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要由公司总经理当面与学校沟通,经过学校同意,并附书面说明。项目的技术骨干(如厨师长)、项目助理等主要成员至少5位以上,需要经过学校面试方可上岗,如需调换,需要书面说明,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调换。
4.5.所有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食堂承租方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食堂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学校无关。
5 食堂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维护
5.1.承租方必须维护、保管好学校的固定资产,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占用场地外围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如需调整经营布局或增加新项目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损坏的设施、设备应自付资金及时恢复原状。
5.2.承租方有责任做好经营场所内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尽力延长使用年限,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经营前双方必须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移交使用;经营期满后或中途退出,学校收回所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遗失由食堂承租方按原价赔偿,如有损坏由承租方折价赔偿,折旧期限按照《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执行。
5.3.承租方必须承担承包经营期间餐饮供应场所美化、所有设备的维修、维护责任。学校提供的厨房、食堂设施设备和自行添置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和维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于厨房抽排系统等专业设施设备,承租方应委托专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实施维修保养,并向学校提供相关维修保养合同予以备案。正常的房屋本体大型修缮费用由学校承担。
6.经营管理及卫生、安全监督评价要求
6.1.承租方必须提交详细的食堂经营方案,必须有完整食堂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2.承租方必须办理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及时换证。所有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及其他证件,所需费用由承包经营者承担。
6.3.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管理部门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学校派出的管理员的检查与监督工作,接受管理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承包经营者负责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教育行政和学校等部门对食堂的检查、评比评估,承担所产生的评审费和接待费。如由于食堂管理原因造成被管理部门处罚,费用由承包经营者承担。
6.4.承租方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学校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结果作为考察食堂服务经营质量的依据。
6.5.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各功能间规范分割,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做好每天的留样工作;有防火、防盗、防毒、防虫害等措施;保持食堂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足量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承包经营者应根据用餐人数提供足够数量的餐具及用餐所需要的各类消耗用品,以上所有餐具及消耗品必须符合餐饮行业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全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卫生要求做好餐具的及时回收、清洗消毒与保洁等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厨房操作区、售卖区以及就餐区的清洁卫生。
6.6.承租方需配备餐厅及员工卫生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节能环保方案、食品卫生方案、食品留样方案、餐具分类及洗消毒方案、餐厅应急保障预案(包括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停水电煤气供餐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及公共事件饮食应急保障预案、投诉处理流程等)。
6.7.承租方必须服从《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政府指定的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签订清运协议,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由该公司负责回收。食堂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承租方负责处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食堂外其他区域,否则,学校有权利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除,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其他要求
7.1.考虑到本校为中俄合作办学高校,所有食物名称、菜单都需要提供中英俄文并定期更新。
7.2.如有学校有要求,在节假日及寒暑假均应配合营业。
7.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投诉处理的管理流程及机制,对受到投诉的员工应有相应的投诉反馈机制。定期向校方汇报工作情况,征求校方的意见和建议。
风险责任承担及服务安全承诺
1.承租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承诺。承租方必须提供办理公共责任险承诺书,承诺投保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
承租方在食堂正式营业前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深圳市内的保险公司购买足额公共责任险等(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按照报名时所提供的承诺书执行)。
2.承租方对经营管理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承诺。
经营管理费支付方式
1.每月办理相关结算业务时,扣除经营中产生的水、电、燃气、处罚金(如有)、食堂维修建设基金等费用。
2.经营期内,承租方若中途无故自行停止营业,造成食堂暂停服务,承租方除了赔偿学校各种损失外,所投入的所有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归学校所有,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前期投入的装修升级费用无任何补偿。
承包者经营退出条款
承租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双方合同,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全额不退还所有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成交承租资格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燃气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以及因电气设备操作失误、设备维护不到位等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4.因承租方责任,导致所承包的食堂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广东省高校达标食堂资格的;
5.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6.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7.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8.未经学校同意,经营期内无故停餐、误餐,造成不良影响的;合作期内,累计两次无故停餐、误餐的;
9.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或冒用学校名义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在经营期限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降级至B级以下(不含B级)的;
11.因企业劳资纠纷、商业纠纷,导致食堂员工及校外人员在学校闹事,造成严重影响的;
12.企业无法兑现申请承租时的各项承诺,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形象或造成学校严重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14.不符合续签条件的。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出租方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且成立满5年(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意向承租方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3)意向承租方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提供近三个月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2021年至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2021年至2023年纳税额均不为零,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年度纳税证明)。
(5)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招租公告期内完整的网址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6)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未受到食品卫生安全通报处罚,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信息为依据,如中选后被查实存在上述情况,取消承租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意向承租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在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至食堂开业前须为本项目购买不低于3000万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不低于2000万保额的公共责任险,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查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查身份证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审查身份证原件);
6.工商信息查询单(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或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3,4,5,6,7,8条)。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郭先生;王小姐联系方式0755-83881979;微信号:aa1477651447;0755-26922954
监督电话0755-83690834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北理莫斯科大学

交易保证金

金额500,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10月18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一、承包经营期限
本项目的合同签署采取3+2模式,即首个合同期为3年,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合同履行年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每年年度考核综合分数≥70,或其中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但立即整改,整改后下一年考核综合分数≥70),且承租方履约情况较好(须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格,且1年无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可继续承租履行合约2年,出租期限不超过5年。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出租方收回该物业场地重新公开招租。
二、相关费用
1承包经营场地费用:零费用。
2其它费用
2.1、设施设备租赁、折旧费:一食堂现有已配置的设备、厨具等归学校所有的,免收租赁费及设施设备折旧费。承租方自进场开始承担维护责任,进场后产生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需由承租方承担。
2.2、装修及购置费:承租方需要承诺在所承租餐厅首次合同期第一年内装修完毕,且一次性投入不低于100万元装修费,主要用于餐厅的装修改造、美化提升及设施设备配备,其中空间优化、装修改造相关费用不低于总投入的60%,大型餐厨设施设备、餐桌椅等家具相关费用不低于总投入的30%,其他费用主要用于智慧食堂建设、明厨亮灶监控系统升级优化等需提升完善相关项目。承租方必须按广东省高校达标食堂评估要求,按照投标书承诺的时间(进场后1个月内深化装修方案,方案中包含设计规划、功能区域划分、美化提升及设施设备配置等内容,并提供包括平面布局图、装修设计图纸、设计效果图、费用概算、设备投入清单等。经学校同意并确认后在寒假或暑假期间,利用假期在45天内完成)和投入金额(装修改造结束后,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结算审计(此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实际投入资金低于在承租时承诺的改造资金,承租方需根据学校的改造意见限期补齐投入差额,或者用现金方式向学校补缴投入差额,用于食堂进一步装修改造)进行必要的食堂装修及添置各种配套厨房设备、餐厨用具、食堂桌椅和消防器材,确保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承担学校配置及自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购置的可移动性厨房设备、餐厨用具、食堂桌椅等归承租方所有,退场时由承租方自行处置,但须提前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报备。
2.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合同期满,出租方在承租方无违约并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间,如最终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学校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学校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4、评审、检验检测费:承租方负责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教育行政等部门对食堂的检查、评比评估,承担所产生的评审费和接待费。承租方必须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部门、教育行政等部门对餐具和食品等的检验费用。由于食堂管理原因被管理部门处罚,产生罚金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5、水、电、燃气、垃圾清运、食堂维修建设基金等费用:承租方按月缴纳水、电、燃气、网络、垃圾清运等费用,价格标准按国家政策、广东省、深圳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承租方应定期清理食堂垃圾和下水道,每半年一次由专业机构对排烟管道进行清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流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排烟道清理不及时造成学校的设备损坏的,所有维修、维护及更换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食堂维修建设基金按承诺从总营业额计提相应比例给学校,主要用于食堂装修改造、大中小型设备购置更新(单次费用5000元以内由承租方承担)、餐厅文化建设等,改善用餐环境。
2.6、员工住宿费: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食堂员工通勤交通安全问题。校园卡机管理费: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学校校园卡机使用手续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7、其他费用:承租经营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食堂经营管理有关而合同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费用,由承租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2.8、其他要求:承租方承租后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至学校备案。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发放员工工资、交付员工社保福利金、工伤保险等。承租方需购买不低于3000万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对经营场地的使用或占有可能引起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元。承诺在经营期间由于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环境漏洞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件,产生的治疗、安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承租方对本食堂的承租经营对出租方进行财务公开,接受学校监督。
三、考核要求
1.出租方每年对承租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由出租方的食堂监管部门统筹负责。年度考核综合分数构成:日常检查(食堂日常巡查占40%),由出租方食品安全专员、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单位和承租方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要时邀请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承租方不得有疑义)三方共同来完成,每月至少进行4次。全面履约评价(占30%),出租方食堂监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进行履约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师生满意度评价(占30%),由食堂监管部门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关于承租方餐饮服务满意度的评价调查,每学期进行一次。
2.年度考核综合分数≥70分及格,年度考核综合分数<70分不及格,若承租方年度考核不及格则须立即整改并由出租方扣除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0%作为惩罚,若下一年考核及格则予以返还,若不及格则予以没收并解除合同。

相关说明
1.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2.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3.原合同租赁期至: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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