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选聘保荐人(承销商)(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8-862598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7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选聘保荐人(承销商)(第二次),招标人为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为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提供财务顾问、辅导、保荐、承销、持续督导等相关服务。

2.2 服务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上市工作之日止(最终以本项目实际进度为准)。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资质要求: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具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1.2信誉要求:

(1)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在IPO保荐承销业务中存在执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指证券市场行政处罚、刑事处罚);2018年1月1日至今,未有过被暂停IPO业务或因IPO业务涉及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记录;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所有成员不存在执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指证券市场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撤销证券从业资格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

(3)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及失信惩戒名单。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1)“信誉承诺”,“信誉承诺”须含本公告第3.1.2项第(1)(2)目要求承诺的相关内容(格式自拟);(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包含以下信息的3张网页截图:①基础信息(截图至少包含营业执照信息)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3)“信用中国”网站中包含以下信息的2张网页截图:①行政处罚②失信惩戒。

3.1.3类似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企业沪深A股IPO保荐成功通过业绩。

证明材料:(1)中国证监会核准首发申请或者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注册的沪深A股公告复印件;(2)沪深A股招股说明书关键页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线上方式:将下列资料(详见第4.1.3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53930407@qq.com)并电话告知(028-86259836),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4.1.2线下方式:在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详见第4.1.3条),获取招标文件。

4.1.3资料:

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此项线下获取文件需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的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

②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信誉要求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第3.1.2项所须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⑤类似业绩要求证明材料:(1)中国证监会核准首发申请或者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注册的沪深A股公告复印件或扫描件;(2)沪深A股招股书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

①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标人的指定邮箱和联系方式。

③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④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资料纸质版交至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否则未成功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写字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dccic.com)及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engdug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写字楼9楼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邹女士

电话: 028-86056057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501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8-86259836

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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