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金额
46.0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75
预算金额100.1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珠海市精广包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34.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云龙粮机有限公司11.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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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75 | ||||||||||||||||||||||||||||||||||||||||||||||||||||
2、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0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7月04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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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王宏宇(业主评委)、谢松玲(组长)、石永堂。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二标段代理服务费为2900元人民币、三标段代理服务费为7100元人民币。 | ||||||||||||||||||||||||||||||||||||||||||||||||||||
收费金额:10,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
地址:唐河县新春街735号 | ||||||||||||||||||||||||||||||||||||||||||||||||||||
联系人:朱跃 | ||||||||||||||||||||||||||||||||||||||||||||||||||||
联系方式:0377-6892288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唐河县飞凤路飞凤游园 | ||||||||||||||||||||||||||||||||||||||||||||||||||||
联系人:程女士 | ||||||||||||||||||||||||||||||||||||||||||||||||||||
联系方式:1783879670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 ||||||||||||||||||||||||||||||||||||||||||||||||||||
联系方式:17838796701 |
附件
- 磋商文件二次.pdf磋商文件二次.pdf
- 成交明细.pdf成交明细.pdf
- 粮局成交公告.pdf粮局成交公告.pdf
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
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
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采购文件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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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粮食生产
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粮食生产一次性
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thggz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75
2.项目名称: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粮
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1880元
最高限价:49918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1 | 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 | 116600 | 116600 |
2 | 2 | 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三标段 | 382580 | 38258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
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详见磋商文件);
5.2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境内;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合格标准;
5.4质保期:1年;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完毕;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详见上表。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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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
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20或2021)的财
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
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提供近半年(公告或开标之日
往前推算)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响应人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
果由响应人承担。
3.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
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信用报告)。信用
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
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响应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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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hggzy.cn)
3.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响应人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在南阳市交易平台诚信库进
行登记注册,验证通过后可直接运用CA证书登录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thggzy.cn)诚信库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南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系统互认共享、CA数字证书互认共享,首次参加唐河公共资
源交易项目的响应人需在唐河县交易平台进行网上CA数字证书激活和网上进行诚信会员库
响应人基本信息、基本账户验证。因未按照本公告规定办理入库和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下
载采购文件的,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唐河县)》(www.thggzy.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自行提前做好所有相关准备工作,
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需提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签到,
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如供应商准备
不到位,或因网络等问题造成无法及时解密、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
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附件:操作手册在下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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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成功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合格供应商。
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
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
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
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4.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准备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
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电话:
0377-68513077。
5.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
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
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响应文件。签到时间段截
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7.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及最终报价要求。结束后方可离开。
8.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响应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唐河县新春街735号
联系人:朱跃
联系方式:13623996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河县飞凤路飞凤游园
联系人: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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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联系方式:17838796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783879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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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 | 内容 |
1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7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内容: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详见磋商文件);5)采购人: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6)采购代理机构: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 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 同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5 | 报价费用 |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
6 | 响应文件语言 | 中文 |
7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8 | 报价范围及说明 | 响应人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
9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60日内有效 |
10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响应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响应人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响应资料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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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11 | 备份纸质响应文件 | 响应人如中标,在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中标人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A4纸打印(印刷)、清晰、工整。 |
12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 上传电子文件要求:1.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yTF格式)。响应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响应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3.响应人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4.如中标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
13 | 签署要求 | 所有要求响应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地方都应用响应人单位的CA密匙盖电子签章;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CA密匙盖电子签章,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办理CA密匙的,响应人须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的扫描图片替换到相应格式中。备份纸质版响应人文件可以盖章和签字。 |
14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5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16 |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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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17 | 磋商程序和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
18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0 | 付款方式及要求 | 具体以中标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为准。 |
21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按无效处理。 |
22 | 代理服务费 |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1.5%向中标、成交响应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响应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23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公告、响应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在磋商过程中,若磋商文件中就同一内容,有表达不一致的情形,且潜在响应人未提出异议或其他澄清要求的,则由磋商小组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方向理解。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
24 | 竞争性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25 | 证明材料要求 | 磋商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中涉及到的证件,全部以企业诚信库中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并且响应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和企业诚信库中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一致。 |
26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各响应人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响应人,视为放弃投标。在线开标:1.响应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一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线签到。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响应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名单,并退回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3.开标顺序: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 | 116600 |
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三标段 | 38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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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10-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致:(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
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
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
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前期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响应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响应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响应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
行贿犯罪行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采购文件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
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
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投标有效期内,响应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
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采购文件
十一、产品技术性能
采购文件
十二、响应人根据评标办法及采购内容及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及证明
材料
响应人根据评标办法及采购内容及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以满足评标
委员会综合评分需要。未提供的视为没有。
采购文件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说明:
1.该声明函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非中小微企业投标时不用提供该声明。
2.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
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
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采购文件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及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及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及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说明:
1.该声明函是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不用提供
该声明。
2.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
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文件
十五、磋商文件内容确认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磋商文件的内容,对本磋商文件的内容没有
任何异议,全部同意并接受。且我方保证在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不对本磋
商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响应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采购文件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根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和甲方该采购项
目明细表等确定(清单附后,甲乙双方须在清单上盖章)。
二、合同价格: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以招标文件交货日期交货。
2、乙方自定运输方式,自付费用将中标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四、技术规格:
1、乙方提供的产品的技术规格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
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满足标的清单中的规定。
2、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
五、附件、配件:
按产品说明及清单执行;包括乙方承诺提供的免费附件。
六、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中标人提供年免费质保期,在质保期内,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所供
产品而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按质量保证承诺对产品出现的故障应免费上门服务。
2、产品使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所供产品中出现问题需乙方指导解决时,乙方应
及时给予解决。
七、验收及异议:
1、甲方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向乙方签发验收单;
(1)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
采购文件
附件进行检查。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
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达有关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签
发验收报告的,视为甲方放弃自己的权利。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
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部门,否则视为无效。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
收。同时,乙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时交货而未在交货期限内书面
或电话告知甲方的,应向甲方偿付货款5%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
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
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
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
裁。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
采购人(甲方):(公章)投标人(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采购文件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二标段: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碳商-2022-75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交付使用时间 | 质保期 |
汽车散粮侧卸机 | 云龙牌、YLB420 | 台 | 2 | 56800.00 | 113600.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完毕 | 2年 | |
投标报价总计: | 投标报价总计: | 大写:壹拾壹万叁任陆佰元小写:(Y:113600.00)热机关 | 大写:壹拾壹万叁任陆佰元小写:(Y:113600.00)热机关 | 大写:壹拾壹万叁任陆佰元小写:(Y:113600.00)热机关 | 大写:壹拾壹万叁任陆佰元小写:(Y:113600.00)热机关 | 大写:壹拾壹万叁任陆佰元小写:(Y:113600.00)热机关 | 大写:壹拾壹万叁任陆佰元小写:(Y:113600.00)热机关 | 大写:壹拾壹万叁任陆佰元小写:(Y:113600.00)热机关 |
明应人:安云龙粮机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云
法定代者或式委托贷人(电子签章
也址/电话:界首市西城产业园/0558-4851938
2022年7月4日
第三标段:
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1年产粮、产油、大县奖
励资金及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
成交公告3元发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碳商-2022-75
中县奖励资金及
2、采购项日名称: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唐河县202
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
4、采购公告发布1期:2022年6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2年7月4日
成交情况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唐财采购竞争性碳商-2022-75-2 | 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二标段 | 安徽云龙粮机有限公司 | 界首市西城产业园 | 112800 | 元 |
唐财采购竞争性碳商-2022-75-3 | 粮油收储设备升级项目三标段 | 珠海市精广包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珠海市香洲前山界涌白屋仔工业区18号 | 347500 | 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宏宇(业主评委)、谢松玲(组长)、石永堂。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
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二标段代理服务费为2900元人民币、三标段
代理服务费为7100元人民币。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唐河县新春街735号
联系人:朱跃
存档财
联系方式:0377-68922880河
399
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
办公司
名称:唐河县龙建工政府采购
理司
有司
地址:唐河县飞凤路飞风游园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17838796701
3.项目联系方式
物资能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和
粮食
项目联系方式:17838796701县
食和物物者备中心
唐县龙建工程管里有限公司
2022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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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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