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项目名称:2022年新疆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补助-人影作业弹药购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3500预算金额(元):10780000单位:枚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弹长:1453±5mm;口径:82mm;触头中心距进弹口尺寸:782mm;点火电压:12V;点火能量:35J;发射线路阻值<8Ω。
数量:1500预算金额(元):4350000单位:枚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弹长:1450±5mm;口径:82mm;触头中心距进弹口尺寸:790mm;点火电压:9V;点火能量:38J;发射线路阻值<8.5Ω。
数量:2000预算金额(元):3960000单位:枚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弹长:1350±5mm;口径:66mm;触头中心距进弹口尺寸:774mm、805mm;点火电压:12V;点火能量:36J;发射线路阻值<9Ω。
数量:2349预算金额(元):700000单位:发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弹长:382~386mm;弹径:37mm;全弹重量:1178±6g;平均膛压:≤274MPa;最大射高:≥6700m;最大射程:8000m;环境温度:-20℃~+50℃;储存年限:5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979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人影弹药属于危险燃爆物品,必须经过前期试用合格符合要求后,进行长期广泛的推广应用确定弹药安全性。人影作业火箭弹属于易燃易爆管制类产品,其安全性、稳定性是最根本的性能指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人影作业火箭弹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先行试用,试用验收需符合作业要求、达到相关指标,之后再进行长期广泛的推广应用,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二十多年以来在新疆范围内经过试用后一直投入使用的火箭弹只有三种弹型:(1)陕西中天公司WR-98型火箭弹;(2)吉林3305厂HJD-82B型火箭弹;(3)内蒙古乌海北方民爆公司RYI-6300型火箭弹;高炮炮弹目前在疆使用的只有一种:吉林3305厂JD-17型高炮隔爆弹。以上火箭弹与炮弹弹型是最符合新疆区域内作业要求及各基层人影单位的实际需要的成熟产品,弹药的安全性、稳定性最能得到保障,多年来未发生过一起弹药安全责任事故。 2、各基层人影单位在不同地域不同用途下使用人影弹药的唯一性。火箭弹的用途在于人工防雹与人工增雨作业。人工防雹作业由于南北疆地域性、季节性、下垫面、海拔高度以及冰雹气候特征的差异,南疆阿克苏、喀什等大部分地区防雹作业只采用WR-98型防雹火箭弹,北疆沿天山一带、伊犁河谷等大部分地区只采用HJD-82B型防雹火箭弹。全疆范围内的人工增雨作业只采用RYI-6300型增雨火箭弹。全疆范围内的人工高炮作业只采用JD-17型高炮隔爆弹。各基层人影单位对所在地域多年来使用的火箭高炮弹型在安全操作、存储运输和故障排除等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使用经验,作业效果也得到普遍肯定。 3、全疆现用人影列装装备的排它性。目前,全疆各基层人影单位现统一配套使用的新疆人影作业列装装备,包括火箭发射架、弹药转运箱、火箭发射控制器等。是由自治区人影办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了相应的企业标准。新疆人影作业列装装备的规格、尺寸、点火方式等技术参数只适用于上述三种火箭弹型的配套操作使用,其它火箭弹种类无法使用。如采购其它型号火箭弹。那么:(1)现有全疆范围内所有人影火箭作业相关装备必须全部进行更换,以满足新弹药使用要求,这会造成极大的重复投资及浪费,现有财政资金也不足以支撑此项工作;(2)更换新型火箭作业装备,人影作业安全将不能得到保障;(3)目前已进入防雹作业季节,基层人影单位急需火箭弹立刻开展防雹作业,要考虑作业安全性、时效性、作业人员熟练度等方面,更换新型火箭弹与新型火箭作业装备根本难以实现。全疆目前服役使用的37mm口径高炮非商品,是由中央军委直接调拨,同时还需满足国家对高炮炮弹隔爆安全性的指示要求,只能使用37mm口径JD-17型高炮隔爆弹。 4、政策法规适用性。人影弹药是对现有专用装备所需的特定型号耗材,且属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该项目所需弹药拟由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WR-98型火箭弹,单价3080元/枚;拟由吉林三三零五机械厂供应HJD-82B型火箭弹,单价2900元/枚、供应JD-17型高炮隔爆弹,单价298元/发;拟由内蒙古北方保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供应RYI-6300型火箭弹,单价1980元/枚。鉴于上述原因,为了避免重复投资,保证使用的安全性、连续性,降低使用的复杂性,确保全疆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正常开展,特此申请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标项一:
名称: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八楼C座
标项二:
名称:吉林三三零五机械厂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胜利街
标项三:
名称:内蒙古北方保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六公里
标项四:
名称:吉林三三零五机械厂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胜利街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5月09日至2022年05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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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郭帷
联系电话:14799282915
联系地址:建国路327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采购办
联系电话:0991-2816875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2.jpg
243.1 KB
专家论证意见1.jpg
238.5 KB
专家论证意见3.jpg
294.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