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1922210200001956-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校园公共安全智能监控项目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2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中标金额:1298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 91110000633027609B | 1298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人脸抓拍相机/围墙对射相机、车辆抓拍相机、配电箱、学校可视对讲主机等 | DS-2CD7A4XYC-WRL、DS-2CD7A4XYC-WRL等 | 1 | 1298万元 | 1298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文才、刘金梅、高剑芹、李慕驰、陈世东、宋杰、江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4682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等。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通过《北京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新城街112号
联系方式:丁老师,010-69176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天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7号院
联系方式:曾佑娟,010-68848581 18501354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佑娟
电 话: 010-68848581 18501354106
BJZTMZ-2022-072 中标公告.docxBJZTMZ-2022-072 中标公告.docx
BJZTMZ-2022-072公开招标文件【发售版】.pdfBJZTMZ-2022-072公开招标文件【发售版】.pdf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一) | 校园监控布点设备及区教委监控指挥中心 | |||||
1 | 前端监控设备(重点部位补点) | |||||
(1) | 人脸抓拍相机/围墙对射相机 | DS-2CD7A4XYC-WRL | 332 | 杭州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800 | 929600 |
(2) | 车辆抓拍相机 | DS-2CD7A4XYC-WRL | 78 | 杭州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800 | 218400 |
2 | 监控主材 | |||||
(1) | 配电箱 | 配电箱 | 410 | 深圳、北京创新文琪科技有限公司 | 580 | 237800 |
3 | 学校可视对讲主机 | |||||
(1) | 学校可视对讲主机 | 学校可视对讲主机 | 78 | 深圳、北京创新文琪科技有限公司 | 15800 | 1232400 |
4 | 网络设备 | |||||
(1) | 光模块 | HK-SFP-1.25G-20-1310-DF | 156 | 杭州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31200 |
(2) | 接入交换机 | SYZ-0802-H | 78 | 深圳、北京创新文琪科技有限公司 | 3500 | 273000 |
............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校园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 |
3.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标的所属行业详见“采购需求十三、其它补充说明”)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26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行名称:北京中天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北京怡海花园支行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账号:11050165810000000120注:*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除保函外、其他形式均为我公司实际入帐、到帐时间为准。并将成功缴纳之后的底单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jztmz@163.com)注:邮件标题须以“招标代理编号第X包保证金”命名;如因未发送邮件、内容缺失、扫描件不清楚无法辨认造成未能查询到投标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以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14.1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2份。(电子文件应提供可编辑word文档和正本PDF盖章扫描件,存储载体为U盘)。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适宜中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预算总金额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40%内的70%);(3)其他要求:被分包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原件送达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曾佑娟联系电话:010-6884858118501354106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7号院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按照货物类收费标准收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取中标服务费用。(3)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的精神,本项目所涉及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人支付(现金缴纳)。(4)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缴纳时间: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服务费账户:(交纳中标服务费时请备注项目代理编号)户名:北京中天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江苏银行北京总部基地支行账号:32330188000025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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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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